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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心家。 “其实今天对华兄弟来说是个机会。很好的机会。”林晚浓品了一口手里的红酒,笑着说道:“马场本来就是个极不安全的地方,人多眼杂,而且那个大姐还摆脱了保镖独自一人跑到了这里,出点儿什么意外也是正常的事——虽然在这里碰到了华兄弟,可是如果在她出现意外的时候你跑去救她而受伤呢?她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你因为救她受伤了,也摆脱了自己的嫌疑。虽然没有救成——但这片心还是能感动你姑夫姑母的。” 秦华在沙发上埋头思考了一会儿,仍然摇了摇头:“还是不妥。中间存在的破绽太多了。很容易被看出来。比如,找谁去动手?以秦家的势力肯定能找到动手的人,在他们的审讯下肯定会把我们招出来。还有,杀人动机是什么?旁边还有那个叫林枫的男人。找的人身手太差不仅成功不了,还会打草惊蛇。” “秦大哥,做大事的男人肯定是要冒一些风险的。”白天又上来做说客。他们今天的目标就是把这个极其关键的人物拉下水。 “就是啊。事情成了定局后,你再演演戏,肯定能过了这一关。以你一直以来忠心诚肯地态度,他们不会怀疑你的。” 秦华突然从沙发上站起来,对着众人期待的眼神摇摇头:“各位容我再考虑考虑,今天不早了,我还有些事需要处理。先告辞了。” “秦大哥——” 林晚浓挥手示意白天不要再劝,笑着说道:“秦兄弟可以回去考虑考虑。需要什么帮助尽管开口,晚浓随时愿意效劳。我们是诚心的想与秦兄弟合作。当秦兄弟领导秦家时,也是我们垄断香港经济命脉的时候,大家联合起来的力量,政府都对我们无能为力。” 秦华点点头,面无表情地走了出去。 秦华一走,白天气呼呼地躺在沙发上,“林大哥,这事就这么算了?这家伙还真是个胆小鬼。” 林晚浓笑着坐在白天旁边,搂着他的肩膀说道:“这个世界上的人分很多种,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白兄弟和蔡兄弟这样地眼光和魄力。——机会来临还不知道抓住的人实在是太可恨了啊。” “林大哥,我们为何一定要和他合作?我们自己也能吃定李刑两家。”蔡育才对又多一个人来分这块蛋糕有些不满。 “蔡兄弟,每个地方都有一个平衡。一些即得利益者也都想保持这个平衡不受破坏。假如我们对李刑两家突然发动攻击,要是那些隐藏在背后地家伙不同意。突然从中插手呢?我们都知道香港有两大家族被称为香港的影子,看不到庐山真面目却影响着香港地方方面面。他们如果同时插手对付我们的话,我们是一成胜算都没有了——” “总得拉一家下水,就算他什么都不做,至少能对下一家起到牵制作用。而这个秦华是最好的选择。还是——我们找两个女人合作?” “哈哈,是啊。这个世界真是奇妙,不知情的人都以为我们香港四大公子都站在云端上了,无所畏惧,逍遥自在。却不知道我们也不容易啊,也有得不到的女人,也有害怕的人——秦家和东郭家都是两个女人。你说要是我能到其中一家去做个乘龙快婿多好啊。”白天感叹地说道。 “哈哈。白兄弟,你倒会做打算。秦家的这个小妞长得倒挺水灵,配你倒也合适。东郭家的那位倒是从没人见过,从末在香港上流社会出现过。美丑都不知道,你都敢娶?”蔡育才取笑着白天。 “美丑倒不重要,能娶到那个小妞,我们家地实力不是又上了几个台阶吗?我这形象不入法眼,倒是林大哥可以去试试,一表人才,风流潇洒,它能让东郭家那小妞动心。”白天笑着讨好林晚浓。 “哈哈,我就不去献丑了。溺水三千,我有一瓢就好。”林晚浓说着话眼神灼热地盯着站在窗边出神的林浅雪。这句话,无疑是赤裸裸的表白。 白天和蔡育才相视一眼,都哈哈地笑起来,“确实如此,有林小姐这仙子一般地人物,林大哥还能看得上谁?” 三个男人地调笑传进林浅雪的耳朵里,她没有生气也没有反驳。只是静静的站在窗前,看着外面世界的一个末知点而走神。脑海里总是翻来复去的想起那天晚上,那个男人把手伸进自己胸前的禁区和下体,撕扯着自己的衣服,把他的舌头伸进息的嘴巴里—— 那个男人。可恶的男人,虽然一直知道他很卑鄙无耻下流,可没想到竟然会到了这种程度。说下手就下手,不给人反应的时间和适应的过程—— 真是该杀啊。越想越是生气,想到那个男人就在不远处的包间里,他恨不得现在就提剑过去把他剁了。 林枫,你如此对我,在这场大师兄和你的战争中我还如何帮你? 林浅雪的心里久久的安静不下来,自从林枫那天晚上亵渎她之后,思想便成了这样的状态,虽然她表面平静,一身白衣地站在窗口有若九天仙子踏风而去,可谁能能知道她心里的想法? 秦华领着一群人从特别通道上出了马场坐进车子后,向旁边一个男人招了招手。那是一个很瘦小的男人,但眼睛亮堂,透着一股机灵劲儿。看到老板招手,立即躬着身子把身体贴在车窗边。 “老板,有什么吩咐?”男人激动地问道。 “你进来。”秦华对男人招了招手。 “这————”男人迟疑了一下儿,还是 拉开车门进去了,忐忑不安地会在一边。 “我一向待你如何?”秦华轻轻地拍拍男人的肩膀说道。 “老板待我恩重如山,三年前要不是老板救了我,我早被人砍成——” 秦华笑着摆摆手,“记得就好。现在有一个机会。一个发财的机会。成功了,给你五百万送你出国,失败也也许会没有命。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儿?” “五百万?”男人激动的不能自已。 “美元。”秦华点点头。 轰。男人的脑海里白茫茫地一片。原本混黑社会当小弟时每月为了一二千块钱而去打打杀杀,现在突然掉下来一笔巨款。五百万,还是美元,就算人民币不断升值,但也能换——他的数学学的不好,具体能换多少他是不知道的,但他知道这钱足够他在国外生活的很好,非常好。 生活在社会下层的他一直觉得自己的命不值钱,没想到有一天有人突然开价五百万美元来买。就凭这份看重,他都觉得值了。 “老板有什么吩咐——我——我一定拼命去做。”他决定豁出去了。 “嗯。很好。”秦华点点头。从车后座的箱子里掏出一把枪丢给他,满脸严肃地说道:“杀了秦宝宝。” “是。”男人机械地回答。等他反应过来时,脸刷地一下子白了。“秦——大小姐?” “是的。现在你已经上了船。干,你还有一线机会。不干,你只有死路一条。我不可能让别人知道这件事。”秦华坦白地说道。 “是。”男人双手颤抖地握枪,悲壮地答道。 “好。五百万的支票已经给你开好了。随时等着你来拿。你只有一次出手的机会,和她在一起的那个男人身手很不错,要注意。如果被抓,你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吧?放心吧,你的儿子我会替你养好的。下去吧。” 等到那个男人下车,秦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了一个电话号码,直奔主题地说道:“刚才进来的那个男人你看到了吧?很好。无论任务成功失败,都把他干掉,不要留下任何痕迹。” 收起电话,秦华独自坐在车里冷森地笑起来。“我自己能做到的,为何要你们插手?” 第四卷 风流 第一五零六节、马场枪击案 “宝儿,别玩了。我们还是送你回去吧。”沈蔓歌拉起把身体倦缩在沙发进而的秦宝宝,捏着她的鼻子问道。 秦宝宝摇摇头,转转过头问旁边的林枫:“你觉得秦表哥是好人吗?” “不是。”林枫摇摇头。 “就因为那个理由?”秦宝宝满脸认真的样子,不知道怎么的,心进而反而更相信这个无赖到家的男人,虽然和他相识的时间还不足一天。而且被他敲诈过那么多的东西,可总觉得他不是大jian大恶的人。 “嗯。——还因为他长的太帅了。” “太帅?这也是理由?”秦宝宝苦笑着问。 “是啊。你们女人不总是说男人长的帅没有安全感吗?他就没有安全感。”林枫理所当然地答道。 “哼。比你有安全感多了。”秦宝宝没好气地说道。 “嘿嘿,确实,我是比他帅一些——” 林枫、沈蔓歌、秦宝宝三人与马会的吴会长告别后,便一起从贵宾通道向外走,准备送秦宝宝回去。马会的所有赛程都结束了,贵宾通道的人也多了起来。在香港,赌马的富人阶程并不在少数。秦宝宝还好,沈蔓歌又从包里掏出帽子和眼镜武装起来。 “沈姐,听说你要在香港开第一场个人演唱会了?”秦宝宝突然想起一件好玩的事,抓着沈蔓歌的手臂问道。 “嗯。现在还不确定,公司确实有这方面的打算,可近斯要录制一张唱片,演唱会的事还要往后拖一拖。”沈蔓歌笑着答道。 “太好了。沈jiejie,我好期待啊。你终于要开演唱会了。听说这次地演唱会还是全球的“蔓式歌迷”强烈要求的,你出道这么多年怎么就不肯开演唱会呢?要不然肯定会引起轰动。” “一方面是公司包装策略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自己不想活的那么累,简单一些吧,这次确实是全球“蔓式歌迷”俱乐部提出来的请求,公司方面也有这方面的打算,我也觉得这么多年不开场演唱会确实挺对不起支持我的歌迷,就答应了。有关方面还在谈,具体会不会确定下来还不知道呢。”沈蔓歌笑着解释道。两人手拉着手像是亲姐妹一样。林枫提着大包小包走在后面,要不然穿的那身行头实在太值钱,肯定会被人误以为他是前面两个女孩儿的佣人。 “你开演唱会地时候我一定要去捧场。到时候让我做表演嘉宾吧?我们合唱你的,那首歌你听我唱过吧?怎么样?”想起台下的风景,秦宝宝激动的满脸通红。 “哈哈,当然好了。只是让秦家大小姐登台演唱,后果我可担当不起啊——” “哼,我才不管他们怎么说呢。反下我一定要去,谁让我是你的忠实FANS呢。到时候全球华人都会往香港赶,肯定会很火爆——哈哈,想想就好激动,希望这件事能谈成功。” “但愿吧。” 在两人讨论的正热闹的时候,有一个身体瘦小的男人却一直跟在她们身后。假扮成其它的贵宾客户,不紧不慢地走着。 男人叫郑磊,老婆嫌他究跟人 跑了。他和儿子相依为命。没有能力没有学历一无是处的他加入了小帮派,每天跟着大哥收收保护费看看场子。每月分到的钱倒也能勉强维持自己和儿子地生活。 在一次两个帮派火拼时,他被人砍伤,逃跑的途中撞在了秦华地车子上。秦华捂着鼻子让手下人把伤痕累累的他送进了医院。他并没有嫌弃当时秦华对他的态度,他也没资格嫌弃,并且心里对秦华满是感激。江湖人虽然整日争勇斗狠,倒也讲义气,伤好后,找到了秦华,说自己这条命是他救的,将来如果有需要可以随时拿去。秦华觉得此人懂得知恩图报。心里也正好有着自己的谋算,就把他留在身边做事。 郑磊知道,今天是他还俩的时候了。 暗算的人是谁?秦家大小姐,秦氏家族唯一的合法继承人,那个家族的势力有多么庞大,从每任港督上任后地第二天都会亲自拜访就知道了。当然。这不是他亲眼所见的,但这是和他相好的一个兄弟偷偷地传出来的。他清楚的记得那个兄弟说这话时满脸地自豪的表情。就算是条狗,也会以自己方人的富贵为荣。 郑磊在裤子口袋里把手里的汗擦拭了,右手情不自禁的伸进上衣口袋里摸了摸那把黑色手枪。手枪是秦华从车厢的箱子里掏出来的,不会有任何证件,掏的时候还用手帕垫过。也不过就是说,这把枪只会留下他的手印。 在不知道刺杀的对象是谁之前,他还对那五百万美元有过幻想。有了那些钱,他就能带上儿子出国了。买套房子,不用和儿子两人挤在一间不足二十平方的出租屋里。买辆车子,不要让儿子因为老子而让其它的小朋友看不起,最重要的是送儿子去最好的学校念书————他们会过着很幸福的生活,现在他知道了,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他都死定了。 死是必然的。郑磊反而镇静下来了。只是心里非常相信他五岁的儿子。要是能看到他最后一眼多好啊。 中间那个男人就是秦华叮嘱的高手吧,因为他也一直在中间挡着,让郑磊一直没机会下手,前面要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