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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X你祖宗”。为了不被拖着走,诸皇天到底是站起来了。支撑他站起来的是心口哽着的一口郁气,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喉头动了动,似乎要吐出什么,又被他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叶缈缈看在眼里,轻笑一声,身子回到车辇中:“启程!”一行人调转方向,回了魔都。一来一回,七八日已经过去。诸皇天倒是命大,一路上几次昏迷过去,都撑着一口气没死。报信人舍不得他死,担心回到魔都后没有赏赐,自掏腰包喂他吃药。回到公主府时,诸皇天的内伤已经好了三分,外伤更是没有,看上去体体面面的。报信人还给他买了干净的衣裳和鞋子,给他梳头擦脸,让他看上去就跟他之前保证的一样好看。叶缈缈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回到公主府,立刻给他清了账。她堂堂公主,还不至于赖人钱财。不论诸皇天死了还是活着,她都不会赖这点魔晶。报信人喜不自胜,连连说道:“再有好看的货色,小的还给殿下送来!”叶缈缈倒不稀罕了。如今魔界最好看的人,以及将来最好看的人,都在她府里了。“若比诸皇天还好看,尽管送来吧。”报信人不禁讪讪,说道:“那却是有些难了,但小的一定竭力而为!”叶缈缈点了点头,打发走了他,然后叫人安置诸皇天:“单独给他一个院子,再派两个人看住他。”诸皇天木着一张脸,被带下去安置了。他仍没有从灭顶的打击中回过神来。这些日子以来,他无数次试着调动筋脉,可是全都失败了。他已经是废人一个,再也别想修炼。不仅如此,他还成为了野蛮公主的男宠。他的脊梁被打碎,骄傲也被击得粉碎。仇恨与痛楚让他的心都麻木了,木着一张脸,丝毫神情也没有。但他实在太好看了。哪怕眼神没有神采,也是绝色倾城的木头美人。“殿下带回来的这人,好生绝色!”见到他的人,无不如此说。西院的美人们也都知道了,心下均有些不安。殿下如此看重此人,不惜出动两千亲兵和两位魔王强者去抓他,日后会不会专宠他?他们是不是没好日子过了?殿下会不会像之前一样,把他们也撵出去?一时间,不安的情绪蔓延。第6章叶缈缈回府,府中上上下下很快都知道了。琉宁打算去拜见一番。他穿着整洁体面的衣裳,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连鞋子上的灰尘都掸去了,将自己收拾得没有一丝瑕疵,而后去寻隔壁的琦玉。琦玉此刻站在床边,看着床上摊着的几身漂亮衣裳,正犹豫不决。殿下前些日子叫他做了新衣裳,他依言做了。府里上下没有人敢对叶缈缈的话不上心,也没有人敢假传命令,因此琦玉一说,立即有人给他做衣裳,料子、花样都选得极好。琦玉早就想去道谢,但是叶缈缈不在府里,因此拖到了此时。方才得知她回府,他便想穿上新衣裳去见她。只是不知道选哪件合适,掩在衣摆下的尾巴扫动个不停,透露出心中的焦躁。“不知道穿哪件?”琉宁过来后,一眼就看出他的犹豫,笑着说道:“若你信得过,我给你挑一件。”琦玉进府几年,没少得琉宁帮衬,对他还是信得过的,点点头道:“那就麻烦琉宁哥哥了。”琉宁笑着走进来,目光在床上扫过一个来回,捡了件浅青色的衣衫,说道:“这件吧。”琦玉没有犹豫,接了过来,就打算换上。琉宁帮着他穿戴,口中解释着:“我来之前见了他们,个个打扮得明媚绚丽,若你再穿深色衣裳,怕要跟他们混在一起了。”绚丽的色彩,本来最容易引起注意,但是当人人都穿得绚丽,那么素净的那个反而凸出了。“谢谢琉宁哥哥。”琦玉道。琉宁微微一笑,还对他眨了下眼:“不用谢,我也穿的浅色。”他一身浅绿,琦玉一身浅青,都是素雅怡人的颜色,相宜得伴,站在一处十分赏心悦目。两人离开西院,走在路上,琉宁低声嘱咐道:“你今日见着殿下,万万不可再像从前一样。”府里新进了一个绝色美人,都说比琦玉还好看。琦玉不受宠还能留在府里,就是因为他好看。如今他最大的优势都没有了,再不温顺一些,岂还有立足之地?“我为你选这件,不单单因为瞩目,还想着压一压你的锋利。”颜色柔和的衣裳,会使人显得温顺些。琦玉低垂着眼睛:“谢谢琉宁哥哥。”“你只谢我,到底听进去没有?”琉宁喜欢他乖巧,但也头疼他的倔强。琦玉低头答道:“听进去了。”往常琉宁也劝过他,他每次只低着头,不应声。这回肯应了,想必是听进去了,琉宁有些高兴,话多了起来:“你想通就好。殿下很好哄的,你姿态柔顺些,她便会喜欢你了。你生得好看,不论如何府里总有你的一席之地。”“嗯。”琦玉低着头,点了点。琉宁又说:“我是真的希望你能想通。不然,你不伺候殿下,又去伺候谁呢?”他温润的神情多了几丝认真,略有些苍白的手拍了拍琦玉的肩膀:“你好好想想。”琦玉听着他的话,心里微酸。他何尝不知?他是妖族,在魔渊中,妖族的地位低于魔族。他天分又算不上很好,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即做一位贵族的宠侍。当真说起来,能够给叶缈缈做宠侍,算是他命好。纵然她常常打他,但他很清楚,哪个贵族不这样?她虽然脾气暴躁了些,却也只是脾气暴躁了些,比其他许多贵族还是好伺候的。他平时不爱言语,在府里低调得如透明人一般,但该知道的一点也不少知道。比如许多贵族动辄打杀奴仆们取乐,连宠侍也逃不过。叶缈缈的一个朋友便建了角斗场,隔三差五举办赛事,让宠侍们厮杀,败者的下场是赐死,但胜者若是在脸上留了疤,前途也就完了。他从前不献媚,倒不真的是骨头硬,他只是……有别的想法。他不想做她的宠侍,他想做她的亲兵。宠侍实在太低贱了,最好的待遇也不过是活着,一旦失宠就是透明人,若是获了罪便会被撵出去,一点自主自由的余地都没有。做亲兵就不一样了,亲兵可以长长久久地守在主人身边。主人在府中,他便守在府中。主人出行,他便跟随在侧,守护主人的安危。没有人会随意打杀亲兵取乐,再傲慢的贵族都不会如此。而他心中还有个不可告人的念头,那就是做守在她宫殿门口的亲兵。这样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