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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袋来的,走到我跟前,我指着对面那张椅子说:“坐,坐。”他把吉他靠墙放好,一看椅子,愣住了。我跟着看过去,捂住嘴惊奇地说:“小马啊,你上辈子一定积了很多德,老天爷知道你手机被人拿了,立马用你的德行积分给你换了一个,赏给你了!你不会已经买新的了吧?能退吗?不然给我用?什么牌子的啊?苹果还是三星?”小马拿起椅子上的手机,冷冷看我,冷冷说:“我就知道你们是一伙儿的。”我和他打了个抱歉的手势,“卑躬屈膝”,笑着说话:“那你还请我吃饭吗?”小马抓着手机警惕地盯着我,睫毛一抖一抖的,问我:“你们没偷看我手机里的东西吧?”我也盯着他,问他:“你小时候才你妈是不是给你剪过睫毛啊?听说这样睫毛会长得很长。”小马一撇嘴,翻开了菜单,哗啦啦翻了好几页:“点菜了吗?”我喝柠檬红茶,咬着吸管说:“我就算想看那也得知道你的密码啊,我又不是黑客。”我和他打听:“欸,那你密码是多少啊?”小马不理我了,把手机收好了,低头研究披萨口味,问我:“吃什么披萨啊?”我说:“小选不是有意的,他托我和你说声对不起,你要是大了,想去玩具那样的地方看看,可以去,不要有心理阴影。”我说,“酒就别乱砸了啊。”我说,“别人给的酒也别喝。”小马没说话,头还低着,手指卷着菜单纸。我喝冰镇饮料喝得有些冷了,搓了搓胳膊,小马轻轻念叨了句:“吃点热的吧。”他说,“你想吃什么就点吧。”他叫来了服务员点菜,他让我先点,我要了提拉米苏和抹茶蛋糕,小马朝我看,后来笑出来,我也笑,示意他,轮到他了。他点了海鲜至尊芝心披萨,奶油浓汤,鸡翅。我白天没什么胃口,喝了点汤就想抽烟,我和小马说了声,就去外面找了个背光的地方点烟,抽烟。我站的位置能看到坐在餐厅里的小马,他一个人吃披萨,边上几桌都坐着人,不是年轻的小情侣就是一帮半大小孩儿,亲热的亲热,说笑的说笑,玩手机的玩手机。我抽了两口烟就回进去了。小马看到我,挺惊讶:“这么快?你是抽烟还是吃烟?”我做了个扒饭的动作:“我属狗,不属马。”我坐下,长吁短叹:“早和你说了我见光死,在外面站个一分钟我就受不了了,我就要灰飞烟灭,魂归五台山了。”小马嗤了声,脸上笑笑的。他说:“那可以约晚饭啊。”我说:“你真不想长高了?”“吃个晚饭能吃到多晚?”小马咬了一大口披萨,吞下去后在空中比划着,“再说了,以我现在这个高度,这个发育进程,过个小半年就能比你高了。”他盯着我看,“你多高啊?”我摇头:“不知道。”“一米七八?”“可能。”小马说:“我能长到一米八七,你信不信?”我咂舌:“哇噻,老马也没多高,你妈是有多高?”“我妈是模特啊。”小马嚼着披萨说话,“腿长一米八!”小马滔滔不绝起来:“我妈还会八国语言,拿过选美冠军,给宝格丽拍过广告,年年时装秀都坐第一排。”他得意洋洋说这些话的时候的样子有些好玩儿,我只想笑,直笑,说:“那你能长到两米!组乐队多浪费啊,打篮球啊。”小马说:“我会打啊。”他问我,“你会吗?平时打吗?”我摇头,一闭眼,一合手掌,笑着说:“我会打坐,阿弥陀佛。”小马问我:“那你平时都干吗?”我睁开了眼睛,接道:“干活儿。”小马翻了个白眼,他的样子更好玩儿了,他又问:“你哪里人啊?”我啃了口鸡翅膀,说:“福建的。”“讲闽南话?你口音不像啊。”“讲客家话。”我说,“我去过太多地方啦,到一个地方就得入乡随俗嘛,学点当地口音,我讲话早没福建味儿了。”“客家话?客家话什么样的?说来听听啊。”小马指着披萨问我,“海鲜至尊披萨怎么说?”我讲普通话:“海鲜至尊披萨。”小马不搭理我了,看也不看我,埋头专心对付奶油浓汤上的酥皮,把它敲得粉粉碎。我说:“我认真的,这个词太时髦了,方言里没有的。”“海鲜也没有?福建不是靠海吗?”“我们村子靠山。”“武夷山?”“椽山。”“哪个椽?”“木字旁加缘分的缘去掉……”我在桌上写,小马看着,边点头边说,“哦,是这个椽。”我说:“山上有座庙,云缘庙,香火不太旺,庙里小和尚多,都是被人扔在山里的小孩儿。”“女孩儿?”“男孩儿。那是庙,又不是孤儿院。”我说。“男孩儿也扔?”我笑了:“我们那里流行生小孩儿送进庙里为自己积德,当个几年小和尚就能还俗了。”小马想了想,说:“那不能叫扔吧,叫寄养。”我想了想说:“应该算我们给庙里打工,童工。”“我们?”小马瞅着我,很好奇,“你当过和尚?”我点头,小马追问:“当和尚每天都干些什么啊?砍柴挑水?念经?”我说:“擦地,挑大粪,夏天拍蚊子,冬天还要给师父师兄暖被窝,我不乐意,就在被窝里放屁,熏他们。”小马喊停,连连摆手:“好了好,别说了。”他放下了手里的披萨,一瞅桌上没吃完的鸡翅,蛋糕,皱鼻子皱脸的嘟囔,“一股味道。”我笑着吃蛋糕,小马靠在椅背上,摸摸肚子,对我道:“我们出来吃饭也别和老马说啊。”他不管老马叫老银棍了,我说:“老马也是福建的。”小马哼哼,别过脸去,望着外面:“说不定也在什么庙里当过和尚呢,和尚当久了,还了俗就开始肆无忌惮地破色戒。”我笑出声音,我说:“老马很早就去旧金山了,那里不知道有没有华人的庙。”小马瞥了瞥我,我还笑着,他不说话了,哧哧地吸饮料。他喝可乐。他穿短袖,到膝盖的裤子,手臂和小腿都比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黑了许多,脸也没那么白了,嘴唇……他的嘴唇看上去还是很软。头发倒还是那么短,那么刺。耳环更多了,都排到耳骨上去了。他不太像老马那张黑白照片了。他像杂志上穿最简单的白t恤,最普通的牛仔裤拍香水广告的年轻男模特。那香水一定闻上去像新修剪过的青草地,像可乐。小马问我:“鸡翅要打包吗?”我说:“我吃,我吃完蛋糕就吃。”小马说:“你倒过来吃东西的。”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蛋糕,说:“这样吃完鸡翅,我就又能叫餐后甜点吃了嘛。”我问他,“你带够钱了吧?”小马摇摇头,喝可乐,又往外张望。我吃完蛋糕,吃完鸡翅,没加单,就坐着喝饮料,小马也坐着,他还在喝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