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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他曾用这双手紧紧的抱住过我的腰,他曾经用这只手替我擦去眼泪,他也曾经用这只手替我当过刀子。这只手,曾拿着话筒,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当年那些疯狂的追逐过他的孩子啊,有谁能想到他现在寥落至此?人生,真是满目疮痍啊。我心里伤痛,没有阿凡,我的少年时代也将是一片空白。所有的往事瞬间浮现,此生种种,如梦如雾。“你走吧。”阿凡说得很缓慢,然后慢慢把头偏过去。窗外一片黑暗,无星无月。“我今天就睡这里。”我握着他的手,不放开。“你不用可怜我。我很好。”他背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我心里钝痛,是我一手造成了我和他今日的隔阂,我和阿凡,明明年少便相遇相知相爱,却又白白错过那么多年。我摩搓着他的拇指,他拇指内侧有厚厚的茧。我说,“你睡觉吧,不要管我。”他沉默了一会儿,我以为他会再和我说点什么,可是他什么也没有说,就那样偏着头,一整个晚上。我抬头,随着他的目光看向窗外那黑沉沉的天空。明明元旦刚过,世界却一片万籁俱寂。我记得上一次见到阿凡,还是去年年末。6去年的十二月二十日,我的生日。S市冬天的风也是冷得刺骨。我在那一天,刚刚和应雪分手。一个人走在街头,忽然有一种轻松的感觉。满街都是在准备过圣诞节的人和商店,红的绿的颜色充斥着街头,情侣一对又一对。我和应雪在一起,是和朴天酬分手的两三年之后。她和我小时候认识的那个女孩子很像,可是又有一点不同,还是长长的头发,还是白白净净的皮肤。不过如今的她,已经变成一个很温柔的女孩子,无论言笑,还是举止,都十分的柔软得体。但是,精神似乎比从前脆弱很多,有时候甚至近乎精神病。发作起来的时候歇斯底里,而且对性很冷淡。我那时候已经老大不小了。二十八九岁的男人,母亲也总是在催我相亲结婚生孩子之类的事,烦的不得了。我知道我和阿凡已无可能,可是那时我还是狠不下心去连累另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我知道这些年,我已经近乎失去了爱一个人的能力。那时候阿凡和我的关系已经缓和了很多了,连他也劝我结婚了。我只想他大概也清楚的知道我和他已经没有可能了吧,可我却并不懂得那时的阿凡其实是已经和命运妥协了,所以不再挣扎。看母亲又一直为我的婚事cao心担忧。那时他在电话里和我说,“萧然你不如找个女人吧。我已经这样了,你还是要好好生活的。”我当时其实有些愤恨他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那时候和应雪还没有感情,于是在电话里略带报复性地说,“那还不如要朴天酬的好。”阿凡听到朴天酬三个字,声音当时就暗下来了,说我爱和谁在一起就和谁在一起,早就与他无干了,然后我听到电话那头一声尖利的响声,接着就是盲音。我和应雪,更像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在一起,在她成长的这些年里,亦发生了许多伤害了她的事。所以后来和应雪同居,后来见双方家长,后来订婚,一切都顺理成章。7但是没想到应雪会依赖上我。应雪的精神不好,总有些疑神疑鬼。我超过一天的时间不在家,她就会歇斯底里的大哭,觉得我会遗弃她觉得有人会来伤害她。她常常感到忧郁悲伤,而我又不能像对待病人一样照顾她。所以后来还是和应雪分手了。但我们分手的原因却不是因为她精神的原因。我们分手的原因竟然是关于孩子。我母亲和她母亲常常打电话来问我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要孩子。我和应雪都感到十分烦恼。我不想,她不愿。那天应雪忽然对我说,“要是阿凡能给你生孩子就好了。”☆、生日8那一天,十二月二十日,我走在S市的街头,满城的冷风,和满城热闹的人。应雪已经离去,我又回到往昔的状态,对她并没有什么留恋,只是一点点担忧,不知道她以后会怎样生活。我想我是不适合做恋人的吧,不然从阿凡到朴天酬到应雪,怎么每一个人都不长久呢?我叹一口气,想着圆不了母亲的心愿,只能打一辈子的光棍了。我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走着,然后远远听到一阵歌声传来。那是阿凡的声音,那是他在唱歌。“一天,我遇见你,树正在发芽,花正在开放,蝴蝶正在翩翩飞舞,你正在朝我走来。”我自己也很奇怪,明明已经很多年没有去听他唱歌,明明已经努力回避他的歌声他的样子,可是,总是能不期而遇,听见他的声音,听到他在唱我熟悉的曲调,就像在这样光天化日之下,我偶然遇见他在唱。算算时间,那时的他应该已经得病了吧,可是为什么还是那样光芒四射的站在舞台上。这首歌不是他成为大红大紫的歌手以后出的唱片,这首歌,我记得很清楚,还是高中时候,他在酒吧驻唱,他自己写的第一首歌。“一天,我想念你,雨正在下,风正在吹,云和湖水正在谈一场恋爱,你的微笑印在我的脑海。”9那年青春岁月妖娆丰盈,正是十五六岁最好的年纪。他一手拿笔一手支着头,偶尔在键盘上按下几个音。彼时,他额前的碎发一定凌乱的翘起,他的鼻尖一定有微微的汗渍,他的眼睛一定泛着光。而我,一定正客厅的桌子上做数学题,一道一道又一道,从函数到数列,从几何到概率。那时候的房间还是烧炉火,炉火总被干娘烧得很旺,屋子里虽有煤气,但是很暖和。“一天,我离开你,雪正纷飞,星正凋零,棉花糖正在手心舍不得化去,你的目光望向他方。”阿凡不好好学习,课倒是去上,只是全然不听课,课余能不看书就不看书,一心放在音乐上,伯母也只能无奈,听之任之。这首歌,阿凡断断续续写了很久,直到那年年底我生日,他才唱给我听。当时高二,功课已经紧张,每天太阳还未出来就往学校赶,月亮已经落下才得回家。幸得我生日那天是周六,休半天。阿凡那天照常去“红磨坊”唱歌,他总是在周末去唱两个晚场,从八点一直到凌晨两点,在台上精神奕奕。我总是不明白他的精力怎么能这么好,好像从来不会干枯,可后来的事实证明,过度透支的,总是要还会去的。那时候生日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