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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原来,时逸之也是陛下的人。时逸之同我讲的,唐期被削官这事牵扯颇深,表面上是因为他贪污受贿,实际上是为了扳倒当年帮他科举作弊的主考官——段阁老。段阁老是太皇太后的人,做人也算本本分分,唯一能被人拿捏住的缺点就是贪财。唐期生在富户人家,有些小才华,却也没到惊才艳艳的地步,当年没少为讨个功名孝敬段阁老。段阁老有心给他个后门,恰逢秋试,唐期与从外地来的穷书生封意安同一茬进了考场,段阁老心里活络,灵机一动,这是天大的好机会啊!唐期已在京城小有名气,封意安一个外乡人谁认得?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亲自提笔,悄悄地把封意安的文章署名换成了唐期。这事做的神不知鬼不觉,连封意安都不晓得,还曾天真地以为是自己学识浅薄才落的榜。唐期如愿中了状元,一时风光无限,还有段阁老收他做门生,背靠大树好乘凉,官员亨通,无人能挡,最后索性做了段家女婿,贪污来的银子,多半都拿去讨段阁老欢心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原本可以就此揭过。偏偏封意安真是个有才的人,在去年的秋试上又写出一篇使人叹为观止的好文章,主考官却不是段阁老。去年的主考官叫纪源,是个细心的文痴,初读此文便大为拜服,顾不得尊卑身份,竟会亲自去封意安所在的客栈拜访讨教,两人细谈之下,方才对三年前那场秋试的一点猫腻有些察觉。毕竟唐期中了状元的那篇文章与封意安平日所做文章太过相似,其中风骨,更是几乎一模一样。了解了事情始末之后,纪源便想点封意安做状元,以弥补他这三年里受的委屈。封意安是个聪明人,心知段阁老权重,自己又与唐期有这么一层糟心的关系,若贸然入朝为官,必遭打压,满腹才学抱负难以施展。思来想去,封意安将自己的打算与纪源仔细说过一遍,谢绝了纪源的好意。纪源无奈,只得将第二名的榜眼提为状元,封意安则彻底地改名换姓,入纪府做了一名普通的幕僚先生。原本是天知地知的事,活该唐期嘴巴不严谨,婉月楼里喝了酒,自己吐出来。事后时逸之悄悄地去纪府拜访过,证实此事不虚,封意安的确是可堪大任之才。无论什么消息,只要被时逸之探到,陛下不久也会知道。这两个人一合计,很好,正愁段阁老碍眼呢,唐期这种自己送上门的人头,任谁都没道理不要。本来单凭贪污受贿这一点,段阁老还不至于伤筋动骨,唐期是段家女婿,段阁老又怎会其他于不顾?只可惜唐期脑子不够用,不晓得咬定青山不放松,抵死不认的道理,进了牢房刚挨两鞭子,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了。直到浑浑噩噩的画了押,才发现那张纸上的罪名不单只有耽误受贿,还有科举舞弊,行贿,买卖官员这几条,然而为时已晚,黄花菜冰凉。有唐期认罪,纪源适时的举荐封意安出来,段阁老便理所当然地无话可说,只有跟着唐期一块认罪。京兆尹的位置空了,换谁填上又是问题,时逸之便是在愁这个。陛下的意思,是要封意安来做这个京兆尹。一张大馅饼砸下来,却不知封意安怎么想的,按理说如今真相大白了,正该是他得意的时候,有皇帝撑腰,想做什么做不成?哪想到几茬说客把嘴皮子都磨破了,封意安只是礼节性地表示感激,打定主意继续闷在纪府做幕僚,纪源劝都没用,半点不松口,逼急了还要撞墙。封意安是个能用的人,说白了一块肥rou,陛下哪有就此放弃的道理?怎么办,继续派倒霉的去跟封意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呗。时逸之就是那个倒霉的。时逸之道:“这两天正打算去纪府看看,上面下了死命令,封意安这个人,一定要拿下。”我揉了揉额角,半晌道:“你说的我脑瓜仁都疼,容我仔细捋一捋——你们整治唐期是为了扳倒段阁老,却无意发现封意安这一块肥rou,是不是这样?”时逸之笑道:“可以这么理解。”我两个眼睛直转圈:“你为什么不长话短说?”时逸之咳了一声,悠悠道:“是你让我从头说起的。”我:“……”我真是个大写的自讨苦吃。喝了两口小酒,时逸之又道:“我是真摸不准这个封意安的脾气,劝人出仕,总不能空着手去罢,可是带什么去?如他这样有大才华的人,金银珠宝太俗,字画古玩讨巧,想对篇文章又怕对不上他的心意,适得其反,真正难搞得很。”时逸之说的义愤填膺,我忍不住出言打断他:“唉唉唉,说什么呢,别忘了你时逸之也是这堆难搞的才子佳人里的佼佼!”“大俗即是大雅。”时逸之住了口,偏头对我眨眨眼,勾唇一笑:“本公子可不难搞——银子给够了就成。”我张了张嘴,没出声,半晌抬头沉默地看天。夫子唉,出了时逸之这般大俗的才子,真不知是大楚之幸,还是不幸。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在原本的大纲里,唐期叫陆元永,封意安叫刘桓。昨天想了很久,最后决定给这俩人改个名字,没有别的意思,只想呼吁大家支持原创,或许我人微言轻,但我还是要这么说——请支持原创。日常啾。另,只在名字上做点文章,两个人性格没原型,大家只看个乐呵就好了,请不要在评论中出现任何人名,我喜欢一片和谐的评论区,不喜欢战火连绵……开学了,不能日更了,我尽力吧。第34章三四时逸之的确没有空着手去——他从竹儿那里“借”了一支金步摇。金灿灿沉甸甸,半个手掌还大一圈的步摇,以金钩弯曲成雀儿形状,雀喙处坠玲珑剔透的珠玉三串,晃一晃叮当作响,好听又好看。话说回来——端看竹儿满脸欲言又止又恋恋不舍,一副撅着小嘴看如意郎君的模样,这大概是她最贵重的一样首饰。摊上时逸之这样的抠门老板,想来竹儿也很不容易。时逸之将这支金步摇拿帕子擦的一尘不染,捏在手里转了几转:“也罢,劝将不如激将。堂堂七尺男儿成天的窝在别人家里吃干饭,不如哄他去做女人好了。”女人两个字被时逸之刻意加了重音,我在一旁听出满身的冷汗,半晌方道:“唉,你真打算送他珠花儿么?”时逸之理所当然地点头道:“不止有这东西,我连大全套都给这个姓封的准备好了——褙袄布裙绣花鞋,一样不少,再送水蓝肚兜一件——绣了鸳鸯的上好绸缎绢丝,大户人家小姐才用得起。”希望不是竹儿穿过的。我想了想,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