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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人家,要是他自己想送的才奇怪吧。”陈锦:“我拜托你,庄麟今年二十四,他妈也就五十岁吧,都没退休呢,哪有这么老派的做法?就算把你当伯乐、当贵人,要给你送礼,稍微讲究点人情往来的体面人家,会给人送这个?你自己想想,你要是哪天想不开了要拎着一盒炖猪蹄送给你们老板,或者你师父,你妈知道了会不会大耳刮子抽你。”关澜:“……人与人不同,妈与妈不同,人家的妈可能就是这么朴实的风格。”陈锦:“我跟你讲,我看人没走过眼,庄麟一看就是体面人家出来的,人家的妈干不出来这个事,多半是他自己干的。”关澜:“他自己干的,那就更奇怪了吧。”陈锦诡笑:“我看一点都不奇怪。嗯,庄麟手艺不错。”最后一碗被陈锦抢去了,关澜有点不开心,开始找茬:“我不是要赶你走——但是你再住下去,我要收你房租了。”陈锦:“友情呢?你的友情就值这么点钱?”关澜:“主要是精神损失费。你住我这儿,杨佩青肯定第二天就知道了,我刚跟他说过咱俩彻底分了,你这样搞得我很被动,天天挨他的瞪,我压力很大。”陈锦:“你什么时候跟他说的?还说别的了吧?”关澜真诚道:“没有,我跟他说的和跟你说的一样,劝你们俩坐下来好好谈谈,没说别的。”陈锦狐疑地看他两眼,没看出什么破绽。关澜殷殷关怀:“怎么了?他又怎么你了?”陈锦迟疑道:“他……也不知他发什么疯,非要我上他,说我不上就是看不起他。”陈锦:“他这难道是转了性,变成个零了?”关澜听了,慢慢伏到餐桌上,抱紧保温桶,一抽一抽地笑了起来。此刻他觉得,自己因无辜卷入这对问题情侣之间而遇到的一切麻烦,都值了。第21章番外:陈锦的故事刚来到北京的那一年,我还是个傻逼逼的音乐青年,留长发、住朝阳区的地下室、抽烟喝酒、酒吧驻唱,每天觉得自己明珠蒙尘,一边觉得主流音乐界都是傻逼,一边希望这些傻逼中能有一个不那么傻逼的,能一眼把我从一堆鱼眼睛中挑出来。后来我想过,如果早一点认识关澜,我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但再想想,那个时候,关澜还不是现在的乐坛大佬,他只是一个苦兮兮的实习生,每天忙成一只积极向上的陀螺。但是如果认识了他,我的生活水平必定会好很多,他肯定不能让我住地下室,他会帮我垫钱换个舒适点的住处。他这个人不是没吃过苦,但他真的没受过穷。没受过穷的人,都大方。所以每当后来关澜跟我说他家条件不好的时候,我都想骂脏话;也有可能有几次真的骂出来了,我不太记得。他说他爸妈都是在机关拿了一辈子死工资的,没有油水、级别也不高;从小上学都是班里条件最不好的那一拨,跟同学出去玩同学都不让他掏钱。我就说,你也不看你他妈从小上的都是什么学校、你同学都是什么人,你们大城市长大的小孩哪里见过穷。在我老家那个百分之八十中国人都没听说过的小县城的县一中里,就他这种父母都吃皇粮的家庭条件,绝对是班里的富豪阶层。但他起码还算是小市民阶级出身,比我前任接地气得多。扯远了,我再扯回来。事实证明,我那个时候纯属一夜成名的梦幻鸡汤喝得太多,现实中正经唱片公司的制作人不会每天蹲守在三里屯的酒吧里微服私访,现实中能发现你的只有骗子。骗子看中的不是你的歌喉或者才华,他们只能看到你眼中对成功成名满溢出来的狂热渴切,并且一看一个准。我的第一个经纪公司是一个专门生产外围和野模的作坊,或者可以说,是一个暗娼窑子。不过天子脚下、法治社会,他们不做逼良为娼的勾当,你要是不愿意他们也不会给你下药绑到谁的床上——只要你天天看着公司里的“前辈后辈”们每天香车美酒穷奢极欲的“上流社会”生活,能够不眼红。说实话,眼红还是眼红的。但不得不说我这个人还有点道德底线,眼红也就是酒后骂骂娘。我很快就看清了这家公司的本质,但我也没走,实在是不想回去住地下室。就是每次有“业务”来的时候,就头疼胃疼姨妈疼地躲掉。不过到底,公司不会一辈子养着一个不干活的人,总有躲不掉的时候。这一次我的“经纪人”说得明白,只陪酒,陪不陪睡悉听尊便。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再不去,你就走人。我就是在这个酒局上遇到的杨佩青。我一眼就看出来,他跟我一样,是被人强拉来的,一脸的不耐烦。他这个人的心思在我眼里从来都是透明的,从第一眼开始就是这样。酒局中途我们俩躲出去抽烟,他凑过来问我,“兄弟借个火。”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并没有当场搞在一起,只到了交换微信的程度。那时候有没有微信呢,我也不太记得了,可能交换的是电话号码吧。后来杨佩青追我,我就意思意思地稍微吊了他几天,也就半推半就地从了。我承认那时候我没多喜欢他,确实存了“找个有钱男朋友”这样的心思。这点算我对不起他,我没跟他说过,但我心里是认的。这就是环境对人的影响。在一个乌烟瘴气的圈子里,你以为自己出淤泥而不染,实际你的道德标准已经被周围人不知不觉拉低了不少。当你生活在一群鸡鸭之间,很容易就会觉得为了钱找个男朋友完全不是问题——毕竟我这是正经的男朋友,不是金主也不是嫖客,而他居然还是未婚,天呐,我是不是当世道德楷模啊。我也是好久好久以后才意识到杨佩青对我是来真的,一开始就是来真的。一样的道理,当你认识的鸡鸭太多了,你就会飞快地不再相信爱情,尤其还是这种他妈的比鸡汤还假的灰姑娘式的爱情。后来我的“经纪公司”总算是为我争取到一个上电视的机会。也并不能说是为我争取,实在是公司“前辈”们指头缝里漏下来的。那是一个三线省级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他们嫌节目没名气、嫌电视台远、给的钱还少,都不愿意去。我就问了一句,“来回车票报不报销?”他们说电视台给报销,但只报火车票,不许坐飞机。坐火车我是不怕的,尽管那时还没有遍布全国的高铁。我除了北京也没见过别的世面,权当公费旅游了,还能上电视,我觉得很值。那时还没有从日韩引进室外综艺,综艺节目的形式还是一群人在演播室里做游戏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