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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拂诺的了解,此人脸皮之厚堪比城墙,看他脸红还不如指望母猪上树。但如今未见母猪上树,却见到了拂诺红脸。事非寻常,必有猫腻。再以他往日看的那些个春宫艳图的经验,联想到拂诺扶了多次的腰肢,他就能脑补出一幅惊涛骇俗的春宫图来!偏生主角还是穆桓止!“你!你可是他师傅!他……他还是个孩子啊!!”汤圆气急,翻掌就向他劈来。拂诺往后跳开一步,堪堪躲过,反驳道:“我是他师傅又如何?他还是个孩子又如何?”汤圆气急了冲拂诺大吼:“如何?你问我如何?!你个畜生!”拂诺懂得见好就收,眨眨眼,扮得一脸无害。“你为何骂我?你想到哪儿去了?”“你……你们没干那什么?”汤圆听到拂诺这么说后堪堪站定,呆了一呆,喘气的动作也变得滞缓。“干哪什么?”拂诺盯着他,不怀好意。未然立于一旁,握拳掩嘴尴尬地咳了一声。听到这里,饶是他再迟钝,也听出了二人对话中的绮昧以及拂诺对汤圆的捉弄之意。慢半拍的汤圆看一眼未然,再看一眼拂诺意味不明的黠笑,终于反应过来,大喝一声就往拂诺身上扑去,“拂诺,你耍我!”拂诺一面躲过他一面还不忘取笑,“若你心中不那么想,我又如何能耍到你?你……”“拂诺!你给我闭嘴!”汤圆红着一张包子脸冲他威胁:“你再多说一句我就咬死你!”造事者举起双手识相的闭嘴了。过了一会儿。“你们真没什么吧?你的腰到底怎么回事?他……穆桓止真压了你一晚?”汤圆还是不放心。“……”“喂!”汤圆一脚踢过去,“拂诺,我问你话呢!”拂诺苦着一张脸,摊手无奈道:“穆大爷,刚刚可是您威胁的我‘你再多说一句我就咬死你’,怎么,这么快就给忘啦?”“……”穆大爷,“我就是有点好奇嘛!”“……”拂诺再度扶腰,“他腿压了我一晚。”汤圆:“哈哈哈哈哈!!!拂诺,这就是报应!!!哈哈哈!!!”汤圆叉腰仰天大笑,拂诺凉凉地看着他,不动声色的把脚下的石块踢到他前面,汤圆得意忘形,一着不慎,被石块拌了一跤,直直向前扑去,摔了个狗啃泥。……天理昭昭,报应不爽。雾宿山势处北地,常年是极寒的天。在七八月份,才会有作为夏日的自觉,热上那么两个月。然,热的月份总不会太长,往往人们还来不及感慨昼长夜短,蝉鸣蝈噪,一阵北风便呼啸着昭示冬天以至。于是人们将本欲呼之欲出的感慨换为缩颈跺脚的骂娘:“妈的!冻死个人!竟又到了冬天!”“妈的!冻死个人!”兀自抱怨的人朝掌心哈了口气,又使劲搓了搓脸,跺了跺冻僵的脚,朝落在后面的人喊:“喂!你们几个!快点跟上,磨磨叽叽跟个婆娘一样!”“知道了!喊什么喊!”落在后面的其中一人不耐地应了声,跺着步子跟上“妈的!冻死个人!”余下几人也跟上了队伍,缩了缩脖子,拢着双手齐齐发声,如出一辙,还是那句,“妈的!冻死个人!”世间骂娘千千万,唯有“妈的!冻死个人!”这句颇得雾宿山山民垂爱,半盏茶功夫不到,竟被临幸七八次,也算殊宠倍至。轩墨今日是给穆桓止布置了功课的。功课的内容是穆桓止将一桶水从院子大门提到卧房石阶。一去一返算是一个来回,单手提桶,看穆桓止能坚持几个来回。桶身约二十寸,合宽约三十寸,为橡木制成,外面刷了一层黄灿灿的漆。不大的桶,装满水后不会太重,但对于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穆桓止来说够呛。不到一个来回,便气喘吁吁,只觉累的不行。轩墨持书卷一册,只一眼扫过来,无波无澜,视线落到穆桓止身上,又移目看了看木桶,什么都没说,便又埋头去看书了。然而这一眼却让穆桓止心突地一跳,顿时生出一种愧疚感:师叔对我寄予极大厚望,我又怎能喊累辜负他的期望。于是在这种自我心里暗示下,穆桓止握拳咬牙坚持,奋力提水。轩墨看他坚持,只微不可见地点点头表示满意他这种行为。心里却有点纳罕:既然提不动了为何不休息?纳罕归纳罕,面上却是不显,依旧喝茶看书。只想着穆桓止觉着累了自己就会休息的。两个所想天差地别的人继续各干各的,互不相扰。于是穆桓止本着自己所想卖力提水,轩墨也本着自己所想埋头看书。……而事实上轩墨扫过来的那一眼表达的意思仅是:穆桓止居然只比木桶高了一条腿。第22章第二十二章坐落于雾宿山山脚处的集财镇在这种时候往往最热闹。年关将至,街道两旁摆满各式小摊,有卖春联门神的,有卖瓜子儿花生的,还有卖熏rou野味的。各家盘的门店也早早贴上喜庆的红福。大街上,吆喝叫卖声、粗着嗓子砍价声、小孩没要到糖葫芦的哭声、大人发生口角的争执声,各种声音不绝于耳,热闹非凡。而热闹的集财镇却是个不怎么出美人和好看公子的地方。许是水土不好,养出来的人个个人高马大,长脸阔鼻,不太受人看。而拂诺、未然、汤圆三人的出现无疑让这些人大饱眼福。三人往那里一站就是一道风景,还是道颇为养眼且各具特色的风景。拂诺美艳,让人不辨雌雄;未然俊秀,叫人移不开眼;汤圆可爱,惹人心生怜爱。拂诺左右脸皮厚,路人将眼睛钉到他身上他也把街照逛不误。未然没见过这种阵仗,但好歹入宫四年,也学得临危不乱,不至于慌了手脚。汤圆则更好说了,一双眼只在寻吃的,根本没注意旁的。人潮涌动,未然怕汤圆走丢,在征得他的同意后牵着他的手继续逛,拂诺也学未然自作主张牵起他的另一只手。宛如一家三口的出行,还算太平。但,偏生有人不想太平。集财镇有一恶霸,名王二麻,圆脸猪肚,满口黄牙,大嘴弧起的笑容都是猥琐气质的独家印证。王二麻此人,爱好有三。其一:美人;其二:抓阄;其三:论茶。然最后一项爱好与他本身气质实在不符,所以集财镇上的人一致认为王二麻那其三的爱好只是用于口头充数的爱好,并无什么实际含义。王二麻胎投的好,稳当当一个地主二代。家中老子死后给他留足了家产,在集财镇这个地方,算得是一个土豪。欺男霸女的事没少做,凌弱辱寡的事也没少了他。可巧,他也看见了拂诺他们这道养眼的风景。更巧,拂诺他们正朝他这个方向走来。于是,他体内的恶霸因子瞬间苏醒了。他拍了拍衣服上打眼的灰,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