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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召慢慢知道这个叫叶颖的雌虫,他的雌父是一个多么温柔隐忍的人,那天面对他,几乎是叶颖情绪失控的极限,在抑郁症发作情况最严重的时候也不过如此了。但当时的连召什么也不知道,他不像一般的穿越者那样惊讶、好奇、激动……即使失忆了也仿佛是件不重要的事情,提都没提,他只是特别自然地反握住叶颖:“嗯,我醒了,没事了。”然后他雌父的眼泪就砸了下来了。事实证明失忆确实不太重要,连召在今后的五六年里就这么顺其自然地过来了。他在蓝星读大学的时候学的也是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他醒来后正好参加了原身的毕业典礼,同学都不认识,但还可以感觉很熟稔地打招呼。然后找了广告公司的工作,一切都是这么理所当然的样子。即使他对跟叶颖的关系感到别扭,但相处起来,叶颖似乎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连召对这个世界的常识有所缺失,有的有样学样地弥补过来了,有的从来没搞清楚过但好像也就这样,他坚持着自己温和的性格,这是他与大多数雄虫不一样之处,但也没有人质疑过他这个人的真实性,相反还有人为此夸过他的性格好呢。他在工作中思维逻辑清晰、灵感不断,也算是小有成就,可细看来他的思维真的有这么清楚吗?他从来不深究什么,对于生活都是混过去的,这五六年又像是浑浑噩噩地就过去了。连召好像从来没有质疑过自己穿越的问题。虫星的网络文学里也流行着穿越这个题材,在为广大的群众提供乐趣的同时,也不断地受到微弱的道德争议——“他”是穿越的,那原本的“他”怎么办;被“他”穿越的原身呢,是不是本来可以活的;新的“他”又到底是谁……?而看了一本又一本穿越的观众们开始厌倦主角们对穿越的新奇反应,于是出现了“我也看过,没想到这件事发生在我的身上”式的主角。可连召连这种反应都没有。他从来没想过这些,他从甫一开始就接受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理所当然地这么过下去了;或者也从来没接受过,仅仅是活着而已。但是在距他25岁生日还有三个月时,事情发生了一点变化。他被智脑催婚,由此认识了程素问。他开始展现出了更多的与众不同,从那个“性格温和的雄虫”变成了“告智脑的那个雄虫”。变化在累积,他的灵魂在成长发育,这也反映到了身体上,五六年体检中一成不变的数据有了改变,至少信息素的分泌水平是变化了。他从封闭的状态走出来了。其实他的身体比思想更早地察觉到了改变。他心里想着把素问当成朋友看待,一些肢体接触也认为是因为把对方作为了结婚对象,亲密一些是正常的,但他还是无法克服自己是直男这一关,最终选择了抗婚。但他的身体从来不排斥与素问的接触,谁会和自己的朋友像恋人一样相处?当他告赢了智脑之后,强烈的心理暗示松动了,于是他当晚就做了春梦,fg倒了其实也只能怪自己嘴贱,对于自己的属性太过于信誓旦旦。他注定要爱上一个雌虫的,不得不说科里希金算法还是有点准确的,素问是他的理想型。那层屏障稍微有一点松动,就立刻被冲垮了,连召很快就和素问说开了。唔,连召没那么怂的话还可以更快一点。然后又是一场意外。车祸,撞到头。连召在梦里完完整整地得到了两世的记忆。蓝星的连召大学毕业以后没有去工作,因为家中还算富裕供得起他的开销,他就满世界跑去当志愿者,最后不幸死在了热带的一个国家爆发的病毒之下,这份记忆不知怎地来到了虫星的连召身上。虫星的连召,周末回家被自己的雄父关在门外,得知雌父又被他锁在房间里,冒险爬墙去见叶颖,摔下楼,被送到医院抢救,心脏一度停跳,又奇迹般地恢复了。再醒来的连召缺失了大部分记忆,他不是两个连召中的任何一个。两个连召也许确实都已经死了,因为新的连召在梦里梦到这些经历时,感觉那既是他又不是他。经过抢救,五六年前的连召终于还是恢复心跳,活了过来;而现在,他又完完全全地“醒”了过来。巧合的是,仍有一位重要的人守在身边。于是连召去摸素问的手,主动握着他:“嗯,我醒了,没事了。”他不知道自己这睡了多久,但看素问的反应也知道肯定不是正常的睡眠时间了。表情也许和雌父不尽相同,但他在素问的脸上看到了相同的情绪。那是爱。真不可思议,算来他们认识不到半年,竟牵挂至此。程素问想。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全神贯注、神魂颠倒过了,他能听见自己如雷的心跳声,他这两天就没睡过觉,一直等着连召醒过来。好在他等到了。“醒了就好。”程素问把人从床上拉起来,死命抱进怀里。被抱住的连召又是一番新奇的体验,如果说确定关系后的拥抱让他心里充斥着脉脉温情;现在他彻底“醒”了过来,仅仅是抱着就让一种更加炽热的感情快速燃烧了起来。连召有些遗憾,他彻底地成为了一个虫星的雄虫,不再是他以为的灵魂里的蓝星的人类了,他完全享受基因里注定要他获得的与雌虫的相爱。但仅仅片刻,那点遗憾就转换成更为复杂深刻的庞大的愉悦,因为他知道,他的思想和灵魂都还属于自己,只是更加认同自己的身份了。“素问,我们结婚吧。”连召伏在在程素问耳边,一句话脱口而出。没有鹃花,没有血晶石,没有仪式中所需要的一切,这似乎是个非常不好的时机。但是,再合适不过了,连召这么偷偷地觉得。“好!”程素问不假思索地回答。他没有经历连召那种复杂的情绪转变,大概是不能理解连召此刻的心情和说这句话的动机,但他绝对早就想过这个画面了——程素问掏啊掏,从贴身的地方摸出了两条以老大一块血晶石作为吊坠的项链,转动间光华流转仿佛血液在流动,品相上佳。连召简直无法想象他是怎么把这么大的两块东西贴身藏好的。程素问手很快地把其中一根项链往连召脖子上一挂,满怀期待地把另一根放在连召手里:“呃,我知道你不喜欢蓝鹃花就没准备,但是血晶石我早就买好了——”连召失笑,给他挂上。素问还是如此可爱。项链们自动调节好,一个微型反重力阵支持着让吊坠变轻,反面的吸附材质紧贴皮肤固定好,戴了也像没带,保证不会对日常生活产生影响。虫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