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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他的耳尖慢慢红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钱到用时不嫌多。

    豪气万千的后果就是,是夜,苏锦坐在桌前打开了自己的私人光脑,查询账户的联盟星际币余额。

    “……”

    望着显示的数字,苏少校沉默了。

    她猛地扑到了桌上,忍不住捶桌,一边捶一边觉得自己好穷。

    以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军部食堂包吃饭,一年到头穿军服,苏少校还不觉得有什么。直到多了一个人,要买菜买药购置新衣……

    其实这些都还好,关键是苏锦脑海内,自动添加了许多待购物品:小光脑,书,出门旅游……还有很多漂亮衣服。

    没错,利特现在还穿着宽大的不合身的衣服走来走去。当时是随便买的,质量不佳,洗几次之后都褪色了,寒碜得紧。还好他人生得高挑英俊,天生的衣服架子,穿起来自带气质,套个麻布袋都仿佛电影明星拍杂志。

    利特不觉得有什么,但是苏少校现在越看越不能忍,感觉自己亏待了他。

    苏锦手指一划,在计划表上挪出一块金额,决定当做利特的置装费。

    为小利特花钱,苏少校不心疼。

    她终于有点明白了,古时候为什么会有周幽王愿意为褒姒烽火戏诸侯。哦,烽火戏诸侯,苏少校还是不提倡的,但她愿意尽自己所能。

    苏少校做事向来有条有理,喜欢提早计划,脑内已经把未来小光脑的钱该从哪里支出都安排得明明白白,而现在她正伏案做游玩的攻略计划,力保两天一夜难得的出门假期,让利特能最大限度地体验到快乐的俗世生活。

    当年在读军校时,一大帮子人跑去隔壁星球旅游,计划统筹统统是苏锦负责的。

    做个小计划,苏少校手到擒来。

    只是太过在意了,反倒犹豫不决,觉得这卡尔德有万般好玩的去处,两天远远无法塞下,哪怕是做排除法,都一时难以抉择。

    只有太过在意,才会犹豫心软。

    恰在这时,不轻不重的敲门声响起。

    苏锦仿若惊醒,瞬间就坐直了:“进来。”

    利特推门而入,手里端着热气腾腾的夜宵。

    苏锦情不自禁的咽了咽口水,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确实是饿了。

    “您辛苦了。别忙得太晚了,记得要早点睡呀。”利特弯下腰,目不斜视,小心地把小食摆到她的桌上,“我试着做了点松饼,您试一试。”

    浓郁的奶香,隐隐还飘着蜂蜜的甜蜜气味,苏少校禁不住食指大动。

    利特放下东西,又道,“等会儿您吃完了,叫我一声就好了。”

    看这模样,似是准备离开。

    他的手臂忽然被轻柔地抓住了。

    他低下头去,看见苏锦仰着脸,一双眼睛像玉石一般,“怎么这就走了?”

    苏锦容貌清秀,一眼望去并未惊艳到突兀,但看上去很舒服,没有攻击性,只一双眸子又大又亮,如黑曜石般闪烁。

    自然,在利特眼里,苏少校怎么样都好看。

    他不由放柔了声音,解释道:“我不方便打扰您。”

    苏锦挑了挑眉。

    “不打扰呀。”她说,“以后书房你随便来,书架上的书也都可以随便看。”

    “不过现在这里确实有点冷。”alpha俏皮一笑,从椅子上撑起身子,亲了亲他的唇角,“乖,去床上等我。”

    “——我的床。”

    利特愣了愣,从苏锦的角度,看到他的耳尖,一点点的,慢慢红了。

    他有点羞涩地点头,小声应:“嗯。”

    这次他转身离开的步伐有点匆忙,还差点绊了一跤,苏锦看着他的背影,轻轻一笑,觉得他这样可爱极了。

    然而同时,心里有一团之前一直被刻意无视的迷雾越扩越大。

    除开刚刚被捡回来时,全然迷茫、一惊一乍的过分惊恐,利特现在的状态越来越趋于稳定。

    稳定态的利特,慢慢地身心放松,而人在放松的时候,说话做事间,就很容易不经意流露出藏在潜意识的本能——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地就做了——换而言之,更容易暴露本性。

    那么本性之下的利特是什么样的呢?

    他喜欢阅读,说话温和动听,走动之间的步态都带着奇异的韵律,做任何事都耐心细致,专注度和效率都很高。

    从来不过分好奇,对苏锦的隐私予以了充分的尊重,似乎知道“书房”是经常藏着私密的重地,从来不独自在这里多待,打扫卫生时也从来不动苏锦的桌子和书柜。

    可那就奇怪了。

    书房,一般是作为阅读、书写以及业余学习、工作的场所。

    在联盟,军部要员、政府职员、企业家、教授、艺术家、文学家、研究工作者……对于这样的人而言,书房代表着“工作”和“隐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办公室的延伸,这般的双重作用,意味着它既是家居的一部分,又不同于一般的家装。

    正因为特殊的性质,它象征私密、安静,有特别的严肃感——尤其是对苏锦这样身处战争核心的军部人员而言。

    但据利特自己描述的情形来看,暗娼馆里混乱逼仄,狭小污浊,毫无隐私可言,光天化日之下宣yin也是常有的事。当然,也没有书房这种地方。

    那么他是为什么,自然而然地就知道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它呢?

    避嫌,礼貌,注重距离感,保护书房主人的隐私,将之当做严肃的、自己不可涉足的办公场所。

    细细想来,利特的态度着实值得玩味。

    一点一滴,聚沙成塔,集腋成裘。

    一个又一个的矛盾点不断累积,终于到了无法忽视的地步。

    苏锦原先猜测他就是个黑色市场长大的娼妓,后来觉得他也许出身于普通家庭,现在苏锦推断他可能出自书香门第,或商户,或公务员家庭,或许……可能是个小贵族。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

    苏锦这一刻的好奇心足足能害死九条猫。

    她对利特流落到黑色市场之前发生的一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越想越心如猫抓,运用她身为学霸的联想和逻辑能力,在脑子里已经开始天马行空地编排出了数个版本。

    比如家道中落,父母意外身亡;比如受歹人算计,家破人亡;再比如,是被黑色市场的那些丧心病狂的拐卖犯看中了,强虏而来……

    她想知道有关他的一切。

    那些不合常理的,充满矛盾的,所有的一切。和它们背后掩藏的故事。

    苏锦知道,这一定是一个和那些名著书籍上写的一样,充满命运的嘲弄,夹杂着人被命运洪流席卷的无力和唏嘘,令人被震撼的故事。悲哀而黑暗。

    可假如这真的是故事就好了。

    故事是虚构的,隔着一个次元,你抚摸着书籍泛着墨香的纸页叹息,但你知道这些都不是真的。

    可是利特的一切都活生生地发生在眼前。

    苏锦纵使好奇,对他的身世满是探究欲,也不可能去要求他揭开血淋淋的伤疤,把最隐私最想隐藏的东西赤裸裸地翻出来给自己观看,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

    何况利特本身还什么都不记得。

    咦?

    苏锦心里一紧。

    什么都不记得了。

    以苏锦阅文无数的经验,她下意识地更觉得这一切不同寻常。

    苦难主角本身只记得苦难,却不记得造成苦难的源头。

    这就斩断了进一步追查的线索。

    那么主角他本身,想要知道吗?

    如果利特自己也想的话,苏锦暗忖,总归是有办法的。

    ——前提是这是他本人的意愿,否则谁都没有权力越过他探查。

    苏锦选择尊重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