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书迷正在阅读:口不应心、农家乐小包子(系统)、晓梦长生、蜀山剑侠的后现代生活、太监弄、棺材铺的老板娘、妙贞不可言、凰命难安、女神,求看我一眼、种田.农家日常
封贵在食为天里干活,也算是比较老实。陆青有意无意的盯了他几天后,也就慢慢的放宽了心。现在封贵每日三餐都管饱,有暖和的屋子住,干净的衣服穿,比起他在王府里的生活自然是不如的,不过与那些当乞丐流离失所的日子相比,却是绰绰有余。对于封贵来说,回不回到王府已经不重要了,他只想保住自己的小命而已。如今世子安然无事,他心中的包袱也算是放下了,每天跑堂忙碌,心里容不下其他的事情。三天后,秦海带着陆青来到了一个小宅院里。这个宅子的主人是个读书人,宅院里的环境幽雅怡人,很适合居住。如今主人家要搬到别处去,故而想将宅子卖出去换做盘缠。陆青在宅子里转了转,觉得环境确实不错,虽然是二手的,但是里面的家具都保存了非常好。宅子主人急着离开这里,开出的价码并不算昂贵,陆青图省事,当即就掏银子买下了这里,跟主人移交了地契。宅子到手了,却不能直接住进来。家具之类的东西可以不换,但是像是茶杯浴盆之类的东西,却是一定要更换的。食为天的伙计们自告奋勇替陆青将宅院里从里到外都打扫了个干干净净,陆青则是带着小傻子在集市上将所需要的东西全部购买完毕,总共耗费了两天的时间,这个新家才算是有了家的味道。陆青看着周围干净亮堂的一切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总算是有了个像样的家。小傻子对于新家到是还没什么感觉,他最喜欢的还是山上的小木屋。这个新宅子最另小傻子不爽的一点就是居然有两个卧室,一个卧室里是很常见的土炕,而另一个卧室里则是陆青方才购置回来的雕花木床。小傻子鬼灵精的转了转眼睛,掰着指头开始算家里的人,怎么算都只有两个人。两个人两张床两个房间,小傻子不开心了。他现在每天晚上都要抱着陆青睡觉才可以睡得着,如果分开睡的话,岂不是再也不能抱着陆青了。“宝宝不高兴吗?”陆青很敏感的发现了小傻子的情绪,立刻就问道。他以为宝宝会像以往一样的扑到自己怀里撒娇,可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今天的小傻子却只是气呼呼的瞪了他一眼,就跑出去跟咪咪玩儿了。陆青被这充满怨气的眼神一瞪,心里毛毛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惹到了小傻子。他跟在小傻子的身后推开房门,一眼就看到了那抱着白虎的身影,走近一听,小傻子竟然在对着白虎抱怨自己。“坏蛋夫君!”陆青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紧接着小傻子的语气一转,又变得有些哀怨起来:“宝宝不想和夫君分床睡觉觉。”“喵嗷!”白虎像是安慰小傻子一般的符合了一声。陆青在他的身后腹诽,就算是你想也不可以!不过小傻子居然都能联想到这种事情了,可见最近他的智力又有所提高了。陆青还记得当初第一眼见到小傻子的时候,小傻子一点都不怕生的叫他哥哥,陆青的话他基本记不住,而现在小傻子根本不用提醒,就已经自觉的叫他夫君了。毋庸置疑,葫芦里的泉水让小傻子变得聪明了,而且还让白虎咪咪拥有了学猫叫的本领。想到这里,陆青的眼色暗了暗,也不知何时,他才能真正的拥有小傻子。以前没有恋人的时候丝毫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恋人就在自己面前,却不能就这么直接的吃掉,陆青表示这真是一种极大的煎熬。偏偏他每次还不能在小傻子面前表现出来自己色狼的一面,每天都压抑着,陆青觉得自己在未来的某一天绝对会忍不住的。他心里长叹一声,也罢,能忍多久就忍多久吧。小傻子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转头看到陆青就站在自己的身后,白玉似的脸蛋刷的一下就红了。他说了陆青是坏蛋,也不知道陆青听到了没有。见小傻子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陆青连忙道:“宝宝冷不冷,回去加件衣服好不好?”小傻子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觉得陆青一定是没有听到那句话,这才放下心来。不过开心过了头,差点就没忍住笑声,小傻子走在陆青的身边偷偷的捂嘴笑了笑,眼睛眯住的样子就像是弯弯的月牙一般。陆青给小傻子穿上厚棉衣,带着小傻子去食为天看看。昨天伙计们帮了他不少的忙,作为老板的一定要有些表示才行,陆青想起了酒坊里刚好有酿好的葡萄酒,便干脆让食为天的所有伙计们提早关门了半个时辰,围着数个炉子吃火锅,喝美酒。小傻子就坐在陆青的身边,眼巴巴的看着大家都有久喝,倒给自己的却是与平日里一般的茶水,闹腾着也要喝酒。陆青本来是不愿意的,但是小傻子的眼神实在是太可怜了,再加上身边的人都在怂恿着说让小傻子喝一点肯定没事,只好点头应允了。小傻子兴高采烈的欢呼了一声,却发现陆青只给自己倒了那么小小的一盅。他试探性的用舌头舔了舔,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这种葡萄酒的味道跟白酒相差很多,喝起来就跟果汁一般,却比果汁更加香醇。舔了一口之后小傻子迫不及待的将整盅酒倒进了自己的肚子里,然后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还要喝!”陆青无语的看着小傻子,觉得小傻子的眼睛里简直灿烂的冒星星,哪里还肯继续给他喝。小傻子扯着陆青的袖子不停的祈求着,正当陆青要忍受不住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打断了两人之间的嬉闹。陆青神色如常的抬头,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正是前些日子不请自来的一个姑娘。为什么说是不请自来呢,因为这位名为胡蝶的姑娘主业是弹琴卖唱,一般常驻与各家酒楼。食为天是芳林县最火的一家酒楼,自然也会吸引此女的注意力。她每天在食为天的厅堂里卖唱探亲,一天给食为天上缴一钱银子,剩余的都自己留着。陆青见此女也算是安分守己,便同意了她来食为天卖唱挣钱。这种职业本来是应该经常换地方的,不过也不知这胡蝶是不想再继续兜兜转转了,或是看食为天的生意实在太好,总之直到现在都没有走人。平心而论,胡蝶的容貌在女子中算的上是美人了,与那陆府的陆珊珊相比也是不遑多让。美人谈钱唱曲,很招人喜欢,每日也能赚上不少的银两。她在食为天呆的时间久了,有许多的伙计也曾对她起过一些非分之想,不过此女武技不错且心气极高,一般的男人根本就招架不起。陆青看着胡蝶巧笑倩兮的一张脸,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按理说他请食为天的伙计们吃饭喝酒,是没有胡蝶什么事情的,不过她在食为天弹了这么久的琴,留下来吃饭陆青也不会多说什么,但是现在看来,此女留下吃饭,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只是期望胡蝶不要像那曾经的春花一样做傻事,不然这食为天恐怕是留不住她的。“多谢掌柜的让小女子留在食为天卖唱,这一碗酒,小女子先干为敬。”说罢,胡蝶仰头喝酒,将满满的一碗酒倒进了自己的嘴里,引得众人一阵叫好声。一大碗酒一口气喝完,这胡蝶还真是女中豪杰一般的人物,不过既然是敬酒,一杯就好,又何必如此张扬。胡蝶毕竟是个女子,酒量不大,刚喝完脸上就一片红晕,映衬着她眸光如水,姣好的面容如仙子下凡,另在场的雄性生物,全部都呆愣了几秒。酒不醉人人自醉,陆青不动声色,同样也是端起了一碗酒,一饮而尽。这点儿酒量,对于陆青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胡蝶见陆青接受了她的敬酒,不由得喜上眉梢,她本不剩酒力,但是今日为了终身幸福也不得不拼搏一把了。她本是四海为家,却奈何春心萌动,在见到食为天那年轻有为的掌柜后,便整日思念神魂颠倒。然而陆青却几乎没有注视过她,偶尔能说上一两句话,就已经让胡蝶满心欢喜了。西琉民风开放,女子若是遇到了喜欢的对象,完全可以大胆去追求,更何况胡蝶走南闯北,更是没有了顾忌。于是今日趁着气氛正好,酒兴正佳,她先喝下一整碗的美酒壮胆,此刻的心中只剩下了满满的情意。胡蝶正想开口,却突然被一个声音给打断,却是那一直跟在陆青身边的小傻子缠着陆青要酒喝。“夫君,宝宝也要喝~”陆青听到小傻子的声音,神色一下子就温柔了许多,他亲昵的刮了刮小傻子的鼻梁道:“小坏蛋不许喝酒。”夫君……这两个字如同千斤重锤打在胡蝶的心脏上,她脸色白了白,“陆掌柜的可曾有过亲事?”这句话一开口,就等于是将她的意思完完全全的表达了出来,除非那陆青也是傻子,才会听不懂。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等待着陆青的答复,陆青还尚未开口,坐在他身边的小傻子却开口了。“夫君是宝宝的!”小傻子生气的看着胡蝶,似乎明白了这个女人是来跟自己抢夫君的。作者有话要说:此女并非反派,不过也不是第三者啦小傻子这下子有危机意识啦,估计明天那章就会被吃掉喽~咳咳,河蟹时代,泥萌懂的,不要抱多大的期望,期望越大失望越大——ps:上次不小心给专栏挖了个坑,锁住了好难看,所以我就用我之前写的一个小短篇填补了一下树坑。已经完结的,有兴趣的可以戳一下~第三十二章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