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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易察觉的笑容。此时“嗤”的一声,左首一个人笑了出来。王子怒视道:“屈林,你笑甚么?”那是屈沙尔吾王爷家的独子,总不过十六七岁。他手腕上戴着十几只黄金手镯,缀满了珍珠宝石,显得十分华贵。听到王子发火,他全不在意,懒懒地晃动了一下双腿,说道:“王兄听说过这个人么?他是被族人驱赶的狼孩,身份比蚂蚁还要卑贱。王兄的金刀,怎能为这种人出鞘?”王子重重地哼了一声,反问道:“那你有什么主意?”屈林不慌不忙地说:“三年前的冬天,御剑将军越过结冰的离水,踏上了锡尔族小小的土地,割下锡尔王的头颅,带回了美丽的珠宝、数不尽的银器和三百名奴隶。他们生活在红沙冻土之上,不畏寒暑,奔跑的速度跟风一样快,身体比豹子还要轻捷。我去得太晚,只要到了年纪最小的一个,不过也是非常厉害的了。”说着,便抬起脚尖,踢了踢地下跪着的一名奴隶。那是个穿着白袍的少年,原本是给他乘脚的。他背对我们,看不清模样。“屈方宁,给主人看看你的本领罢!”白袍少年柔顺地点了点头,黑发如流水一般垂在双肩,头上束着一个金环。他缓缓站起身,身上柔软的袍子直曳到地下,罩在手臂上的轻纱折了许多褶皱,被一枚黄金的指环系在中指上。他向帐中空地走了两步,脚上的铃铛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阿勒的狼眼睛放着幽幽的绿光,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嘶吼,他脸上也没有半点惧色。阿勒盯了他片刻,忽然开口问:“你、什么、武器、用?”白袍少年微微一笑道:“不用!”这少年年纪极小,不过十三四岁。他这么一笑,十分天真可爱。但现在想起来,那真是人间最可怕的笑容。事情过去三年了,这笑容还时时出现在我噩梦里。陡然间,他一拳向阿勒胸口挥了过去。只听见一声清脆的骨头断裂声,阿勒弓起身子,痛苦地弯下了腰。他抬起满是乱糟糟头发的脑袋,眼睛里流露出惊恐的光芒。我从没见过阿勒这样的眼神。在演练的三年中,从没人碰到过他的衣角,他的眼神也一直跟狼一样,冷静、漠然。但白袍少年这一拳,他竟然没有躲过。他拼命按着胸口,勉强才站直身体。那少年也不再动手,嘴角轻轻挑起,又露出了那俏皮的笑容。等阿勒完全站起,他慢慢地向后退了两步,突然抬腿一个回环踢,狠狠砸在阿勒颅骨上。阿勒被踢得翻滚了几下,脚下雪白的地毯,溅上了一滴滴的鲜血。他挣扎着抬起脸,鼻梁都已经变了形。这次白袍少年没有给他喘息之机,迎面便是一脚笔直地踢去。阿勒抬起手臂一挡,“喀喇”一声,臂骨又已断折。我们的将士钦慕崇拜的阿勒,就像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般任人拳打脚踢。这根本已经不是战斗,而是单方面的……屠杀。大帐里安静极了,甚么声音也没有。白袍少年又一次停下来,眼睛居高临下地看着阿勒的脖颈,右手如刀,缓缓地抬了起来。阿勒的眼睛似乎已经看不清东西了,驼着背,茫然地把头四面转着。我仿佛站在噩梦里,一声也发不出来。就在这时,阿勒的狼从旁边一跃而出,扑向了那少年。狼的牙齿上挂着碎rou、血屑,直直地便向他喉间咬去。那少年纹风不动,看上去就跟狼抱他在怀中一般。我看不到他的动作,只看见狼全身不停地颤抖,利齿离他不到一寸,却再也没能咬下去。狼口中流出长长的涎水,把他肩上的白纱都打湿了。突然之间,狼厉声惨嗥,声音极其凄苦。那少年往前一推,狼就跟个破布袋一般摔到了地上,胸口开着一个血洞,肚腹上的毛皮全部染成一片鲜红。那少年的手上,托着一团血rou模糊的东西,仿佛还在轻轻地跳动。——他挖出了狼的心。他把狼心举向阿勒。风从门外吹来,污黑的血顺着他的手指慢慢流淌着,流到了他的手肘上、裤腿上、脚上。铃铛也轻轻地晃动着,叮铃、叮铃……阿勒全身簌簌发抖,忽然砰的一声,跪在了他面前。大帐之中,一时掌声四起。安代王抹下手上一对宝石戒指,亲自赏了给他。他跪下谢恩,慢慢匍匐到小王爷的脚边,又恢复了天真温顺的样子。屈林摸了摸他的头,得意洋洋地接受着别人的赞美。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人生虽然还有很长,但都已经不重要了。顾大人,你听过击碎珊瑚的故事么?那一天,我最珍惜爱重的那株珊瑚树,也被人击碎了。由内而外,彻彻底底,被击得粉碎。倾家荡产,满盘皆输。岁币钱粮清点之后,我一个人去外面的坡上吹风。我四岁的女儿穿着漂漂亮亮的小裙子,在水边的花丛中玩耍。我看着她两条羊角辫一跳一跳,上面还扎着一对粉红色的丝带,只觉得心中说不出的苦痛。依稀听见有人在远处传令道:“御剑将军归来——”我心如死灰地抬起头,只见妺水尽头白茫茫的雾气中,成千上万的士兵披甲列队而来。他们脸上戴着黑色的面具,身上穿着青色的铠甲,连骑着的马也是黑色的。整个队伍无声无息,像碧绿的草原上流过一条黑色的大河。如果在几天之前,我大概还能震惊、气馁一番。从前我们全没想过鬼军的人数是如此之多,他们共同行动的战役,最多不过两千人。但现在我只觉得无比的疲累,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睡上一觉,睡到人事不省。于是我真的就闭上了眼睛。我是为一种不祥的气息所惊醒的。环视了周围一圈,我就发现了那不祥的源头。我女儿玩耍的花丛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那是个全身黑衣的男人,身材极高,脸上戴着一个狰狞的鬼面具,身边竖着一把长枪。枪身赤黑,枪尖血红,整条枪泛着伸缩不定的红光,如同火龙吐息。我认得这把枪。“流火”,长一丈三尺三寸,重一百四十二斤,枪身全由一枚天外陨铁铸就,遍体炙热,若火焰喷吐。舞动时带风雷之声,可惊破秋水长天。它的主人,便是千叶名将……御剑天荒。这个杀人无数的狂魔,就静静地站在我女儿身边。我女儿还不到他小腿高,越发显得幼小堪怜。她本来跑来跑去的在采花儿、捉蝴蝶,这时也停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