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6
书迷正在阅读:就等你这句话、比你想象的还爱、把爱人举高高、暗神夺爱、暗恋悦人,窥人悦己、爱在月明中、My destined love、没有光的爱情(H)、[重生]包子买一送一、Hunter or Vampire
过每一本书,每次约会吃饭和双人出游,都是经过他精心设计的!他很认真的,他知道吗?他知道慕容雪依喜欢粉红色和白色系的衣物,所以他在他的私人别墅里准备了慕容雪依专属的衣帽间,那足足有其他房间的三倍之大,里面满满当当都是当季喻为时尚,各种华贵的珠宝以及衣物。更少不了的是那些,动辄花费他几十万上下的化妆品。他知道慕容雪依喜欢吃浪漫的烛光晚餐,少女时都有的浪漫情怀,在慕容雪依的身上展现的恰到好处。他知道慕容雪依喜欢漫天花海,所以他可以在慕容雪依想看花的时候,放下工作,带她去最近新开设的公主花园。甚至是自己包下了工程,准备为她建造起一座私人花园。当时的慕容雪依,有令他付出这一切的资本。她年轻、她美丽、她坚强、她单纯……他和慕容雪依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是在英雄救美的当下,而是在一场冰瑀集团的宴会之中。如果他一开始看到的就是,被怀人追杀逃窜的蓬头垢面的慕容雪依,连一点美感都没有,那他根本不可能对她一见钟情。一开始就是因为慕容雪依的美丽,才使他自然而然的心仪着。那么的美丽……雷御冥在宴会上第一眼看到有着小鹿般湿漉漉眼神的她,就被爱神的弓箭射中了心脏。当看到穿着一身洁白礼服的她,款款慢步到自己面前时,他心里面只剩下一句话:就是她了。慕容雪依对着他礼貌的微笑着,露出了洁白的贝齿和粉嫩的香舌。她被呛辣的酒精给呛到,他帮她轻轻拍背顺下气。她穿着高跟鞋不小心萎了脚,他帮她换了一双同样精致漂亮的平底鞋。她接受了他跳舞的邀请,他们一起跳了开场舞和终场舞。慕容雪依的举手投足都很美,他完全沉醉在她的温柔中。他知道慕容雪依也对他有意,否则她不会主动给他电话号码。哪怕她只说是为了跟他道谢。也无法抹灭手心中那只柔荑的美妙触感。他都还记得,孙涧冰嘴巴上跟慕容雪依说尊重她的做法,说他相信她不是故意背叛他,只是出于答谢自己的帮助而已。然后就在他搂着慕容雪依的身子跳舞的时后,一旁冷眼旁观的孙涧冰,眼中的怒火都快要具现成实体。下一秒一转身,就摔破了一只高脚酒杯。真虚伪。明明脸都气歪了,还能假装自己不在意。就跟他现在一样,明明把他放在心里了,还装模作样的不接受他。如果慕容雪依还是像上辈子一样单纯善良天真可爱浪漫,他也不用退而求其次的,把目标放到孙涧冰身上。可是这辈子,慕容雪依却连如此珍贵的回忆都给遗忘了。她错误的以为他们的相遇是英雄救美,或者她以为英雄救美才是他开始喜欢她的原因,所以屡次在雷霆集团的门口被绑架,等着他去英雄救美,结果就是离上辈子的路线愈来愈远。不管是上辈子喜欢慕容雪依……还是这辈子他想跟孙涧冰在一起……他都很坚决。既然决定了,他就要立刻把人给追到手。他一直相信他有这资本,能追到任何一个他所想要追求的人。他是不可能,让别人把他看上的人给追走的。除非他不要。除非被严拒。雷御冥心知肚明,自己就是这么一个不达目的绝势不罢休的男人,尤其是在感情的道路上,更是如此。上辈子他对慕容雪依惊为天人,展开热烈追求的那时候,他是知道慕容雪依有男友的。只是当时的他信心满满的认为,他比孙涧冰还优秀许多,慕容雪依最后一定会舍弃孙涧冰来选择他。论财力、论身高、论长相、论领导能力……他都自认比孙涧冰还要优秀那么一点点,如果上辈子末日没有来,孙涧冰斗到最后也不会是他的对手。上辈子为了和慕容雪依在一起,他可以做到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顾,无条件的护短,无论慕容雪依遭遇到何种磨难,他都能适时的给予帮助。慕容雪依曾经非常的依赖他。只是上辈子途中遭遇了太多磨难,导致他的势力损失太多的人手,在进入安全区之后,他和孙涧冰的势力都发展不大起来。不是没尝试过在安全区里招揽新的人手,只是效果不彰。他和孙涧冰的年纪偏大,各自掌管一个大型财团,有时候还在财经新闻的版面上露脸,总裁的身分在甫进入安全区的时候,即为人所周知。不用他们说话,就被打上了周扒皮黄世仁的标签,不然就是根本不知道怎么收拾丧尸,只会胡乱指挥异能者的纨裤子弟。在面临危乱无助的时候,人们更需要一个英雄般的人物。漫画中的热血少年主角。正面的、积极的、无畏的、永远面向希望的那一边。热血的主角,年纪愈大就愈不可能成为。雷御冥总是不可抑制的多想,一件事情很不得剥成很多小块,把每一块都拿起来细细的检视。他能狂傲能嚣张能不可一世,就是不可能达到人们想象中的热血。他就算慷慨激昂的喊话,也带了几分的官腔。他不可能做得到。光从长相上来看,他就已经不是青春少年一辈了。在这方面比他们更加年轻热血的上官炎,满足了人们对于末日当中领导者的想象。至少许多年轻力壮的异能者,是不愿意让在他们眼中属于叔辈的人来管领的。另外性格较偏向忧郁伤感的令狐玄,也一样不能达到热血的要求。等到丧尸攻城之后,表现亮眼的上官炎,在安全区里的地位就转为稳固。他输的一点不冤。慕容雪依身边出现了更加优秀的轩辕棘,习惯了被男人们捧在手掌心中呵护的她,自然不会再把眼光,投向那些势力在洗牌后渐渐式微的男人。他和孙涧冰争了大半天,最后争不过的,却不只是彼此。可是这辈子……这些全都不成立。不会再有更优秀的男人跑出来跟他抢孙涧冰,孙涧冰有慕容雪依那么美丽璀璨吗?没有吧……他们是传说中的高富帅,但也没有帅到天怒人怨举世无双的地步。他觉得孙涧冰适合,那也是因为他先入为主的把他列为适合,他觉得对方是他这辈子给自己找的对象。雷御冥的性子非常古怪。自己贴上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