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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没有拿开,抬起头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没有说话。我挠挠头,也没有解释,祁风这个人,十句话里只有一句是认真的。Catherine大概是在英国做了头发,是时尚杂志里最流行的短发,配上她标准的模特身材,很有国际味儿。她一看见我,脸就笑起来,眯着眼睛用胳膊给祁风一记,让他闪开,走到我面前:“小朗,上次多谢你朋友啊。”她一说完这句话,明显感觉她身后若干个C吧员工的脸色都变得极其不自然。我愣了一下,忽然想到在医院里他们可能都撞见了我和小柏,脸腾地烧起来。“没……没什么……”“来了就喝一杯吧。”Nissen不着痕迹地说。C吧员工一致叫好。在C吧工作的员工,是不可以在C吧里喝酒的,平时可把这些人馋坏了,见Catherine笑眯眯的什么也没说,立刻都去搬酒拿酒杯。祁风勾着我脖子,小声神秘兮兮地说:“小朗,你说实话,那个是你什么人啊?”“我……弟弟。”“哦,难怪那么像。”祁风挠了挠头。“你们两个在说什么?”Nissen拿着酒冷眼看着我们两个,开了酒,倒满两杯,抵到我们两个面前,“罚酒。”祁风摸摸鼻子一饮而尽。我皱了皱眉,虽然不想喝,但想到以后可能就没机会了,于是也闭着眼睛干了。大家喝得兴致正浓,小宇过来拍我:“小朗哥,吧台有你电话。”我走过去拿起电话,微醉的酒意全部尽数惊醒。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我朝思暮想的童音。——爸爸。另一个声音一如既往的冷冽。——小朗,不要逃了。………………………………………………………………………………………………我还记得那天风很大,吹得我的头发都乱了,胡乱盖在眼睛上。我站在盘山公路上,面前是我的全部世界。黑色的头发,黑色的毛衣,黑色的眼睛,几乎要融化在黑色的夜幕中。我努力分辨他的轮廓。小朗,小朗。别说了。求你不要说了。小朗,小朗。够了,不要再说了。不要任性了,你都已经这样,还逞强什么!我没有逞强,我从来都没有逞强。现在我还可以介绍几个女孩子给你认识,不然你以为凭你会有什么人喜欢吗?你这副不死不活的样子究竟想要我怎么样,是想要我可怜你吗?没有,我真的没有。你说话啊,你一声不吭到底是还不满意什么?我没有不满意,我什么都没有不满意。够了,你口口声声说以后只和我做朋友,为什么还这样一副要死的样子,你他妈还是不是男人!求求你,不要再说了。看看你自己,你到底和秦南差多远,要什么时候才能明白!我都明白,我终于明白了。你能不能别装了,你让我心里也难受你才能舒服是不是?!一个大男人你还有没有尊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最最丢脸的话我居然说出口了,最最丢脸的事情我居然在他面前做了。我抓着他的手,好像溺水的人最后可以攀住的浮木,我像愚蠢的鱼垂死挣扎。他仍旧漂亮,高贵,眼角毫不掩饰他的不耐,他受够了我,他受够了卑微祈求他垂怜的齐松朗。终于在我为他失去一切的时候,他决定不再忍耐我。他拼命说残忍的话,润色的嘴唇鲜艳如同少年时代的玫瑰,黑色的眼睛好像美人鱼赠给王子的黑色珍珠。庄非,庄非,我很想碰你的眼睛。我不知道这样无耻的话我居然还能在这个时候说出口。可是我真想去触碰那双漂亮的眼睛,无数次将我困住,无数次将我打入地狱,无数次给我希望,又狠狠击碎。他眼底的不屑像冰冷的海水,淹没我的身体,漂亮的嘴唇深抿,不说话。我的指尖冰冷,蜷缩在袖口里,没有他的允许,我绝不敢擅自触碰他的身体。庄非,我想碰碰你的眼睛。可以。他动了动嘴唇,眼中的深意我猜像我这样的头脑,猜个一百年也猜不明白。我伸出手。睫毛颤动,眼睛没有闭上,一直盯着我,几乎要把我看穿。其实看穿我并不是什么难事。我像是一个坚硬的蚌,却总是在他面前打开蚌壳。爱上庄非,是从这双眼睛开始。我并不知晓自己为何爱上他,又是何时爱上他。发觉的时候,已经不知道爱了多久。对他的爱已经成为了我自己的一部分,割掉,就意味着我不再是我。我觉得痛。最柔软的部分轻易给别人展示是危险的。我却合不上蚌壳。被他的眼睛注视着,我居然都能觉得快要紧张到窒息。我说,庄非,庄非,要是你喜欢我就好了,要是你也喜欢我就好了。眼泪顺着脸颊的弧度滑落,在下巴上汇成溪流。庄非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我狼狈地流泪。在这个时候沉默,不说伤害我的话,这一定就是他仁慈的方式。以前念大学的时候我总忍不住一周总要跑过去找他几次,给他带吃的,陪他打篮球,帮他去向被他爽约的女友道歉,被他兄弟们开开玩笑。我忽然觉得那时候的日子很好,好到有些虚幻,也许发生过,也许并没有。那一刻,我有些想叹息。胸前戴着红花的少年早已离我远去,是我太久没有清醒。于是醒来的时候,我忍不住流泪。眼前的橡木门缓缓打开,门里站着英俊如魔鬼的男人。黑色的头发,黑色的毛衣,黑色的眼睛。睫毛很长,弯弯上扬成漂亮的弧度。他连每一根头发都那么好看。时隔三年,我仍旧对他痴迷到觉得他完美无缺。我微微笑了一下:“好久不见。”不知道我的笑容僵不僵。他皱了皱眉,似乎对我的问候并不满意,漆黑的眼睛盯着我,不知道在观察什么,或许我是一只小白鼠也说不定。“瘦了。”冰冷两个字。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指,大概是我的毛病,一紧张就喜欢盯住自己的手指,大约是因为我觉得全身上下,我也只有这个地方还算耐看。手被抬起,庄非细细观察,他的指腹摩擦过我手背皮肤下面显而易见的淡青色血管,找到一根满意的,快速用力摁下去。我仍旧微笑,没有做出半点吃痛的表情。他的眼睛仍在观察我。“小熙呢?”“在北京。”我抽回手,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