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大浪淘沙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2

    心头一惊,也仅仅是心头。

他似乎做不出别的表情,只有反复的那几个,虽然在当时看不出什么,但看得多了,总给人很奇怪的感觉。

卡耶看着他,目光中带着难过。

小卷毛道:“跑了吗?”

卡耶收敛好情绪:“跑了。”他叹了口气,“东方人对他们自身研究得很透彻,尤其是灵魂,我们在这上面不如他们。”

小卷毛急冲冲地要去加强禁制。

虽说是急冲冲,然而他的步伐依旧不紧不慢,和他的心神完全不协调。卡耶一直看着他走出去,然后把头埋在了手心里。

林歧还窍之后,就回了丞相府。

一番折腾,天都黑了。萧途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时不时地望一下门口,就差急得跳脚了。

林歧这不要脸的凑上前:“等我吗?”

萧途推开他:“我小师弟不见了!到现在都没回来,我……算了,我还是找找去。”

他刚走出门,定国公府来了个小厮:“请问,哪位是萧道长?”

萧途:“我是。”

小厮拿出一张字条:“苏道长和我家世子在一起,请您不用担心。”

萧途看了一下字条,不是苏仪写的。

她写不出这么齐整的字。

上头写着“今宿太常,勿忧”。最下面有一行龙飞凤舞的字,“他说的都对”。

萧途:“……胡闹!”

小厮送到信后就忙不迭地溜了,好像怕萧途打断他的腿似的。偏生林歧瞅了瞅字条,说,“啧,女大不中留哇——哎,你去哪?”

萧途:“太常山!”

苏仪和唐欢有点狼狈。

他们是在太常山,不过是在太常的密林里,没有去盛仙门。

苏仪之前去追萧途的时候,唐欢也追了上去。七个耗子洞他们搜了三个,就在要去第四个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鬼鬼祟祟的传教士。

那个传教士是个西洋人,不过狼狈得可以。脸上身上都是泥,衣服也烂得不成样子。

那传教士一看见他们,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拔腿就跑。苏仪和唐欢当机立断追了上去,就一直追到了太常山密林。

到手的猎物跑了,这事儿说出去太丢脸。两个人不约而同地谁都没说要回去的事,一直在山里搜了半天,月亮出来了,唐欢才提了一句:“那什么,要不要报个平安?”

苏仪猛点头,她可不想一回去就被打断腿。

鉴于她和唐欢半天下来的革命交情,写信的事儿就交给了他,她相信他能把事情写得伟大而不伤面。而她自己,连看都没看,就在后头添了一句“他说的都对”。

定国公看见信,确实感受到了伟大而不伤面。

而萧途看见信,恨不得打上太常山,把唐欢拎出来,打断他的腿——三只!

唐欢觉得后背一凉,苏仪回过头,头上的树枝掉了下来:“你怎么了?”

唐欢摇了摇头:“没事。你冷不冷?”

苏仪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然后叹了口气,把外衣脱给了他:“你们外丹道就是屁事儿多,喏,穿上吧。”

唐欢:“……”

第23章第二十二章仙道

太常山,在漆黑的夜里格外地亮堂。

月见草是盛仙门的祖师爷无意间培育出来了一种灵草,世间第一颗金丹也是以此为原料炼制而成,从此天顺朝开始步入仙道。

千年过去,金丹有了更好的材料,月见草退居二线,成了盛仙门的标志。

太常山夜间花海,为天下一大观,每年八月十五中秋之夜,皇室便会上太常赏花。

月见草本无花,由枝叶组成,枝细叶稀,成年月见草高一咫,普通形态犹如歪瓜裂枣,夜间灵气成花,俗称“开花”,日落而月升之时开,月落而日升之时败,灵气聚成的花瓣填补了枝叶的空白,无风自动,犹如徐浪微波,故名花海。

萧途坐在房顶,越看越气。

他本想杀上太常,把人带回来,谁知道被林歧拦着不让去。过两天就是奉天大祭,皇帝从头天开始就上了盛仙门修身养性,连早朝都是萧相主持的。

林歧从院子里跳了上来,坐在他的身边:“太常山挺好的,哪个女孩子不喜欢月见花海。一般人想看还没得看呢。”

萧途:“那能一样吗?才刚认识就上门!”

林歧扶着他笑得花枝招展:“哎哟,这位老大爷,您是多久没下山了?这世道可不等人啊。”

十六岁的“老大爷”踹了他一脚,跳下了屋顶。

王砚悬醒了。

林歧就地躺了下去,一只手枕在脑后。

他看着顶上浩瀚的星空,群星璀璨。在大罗天的传说里,天上每个星星都是一个神官,比较出名的北斗七星君和南斗六星君后来还成为了沧涯十三卫各自的代号。

相传南斗主生,北斗主死。

沧涯十三卫里,以谢西川为首的北斗七卫善攻,南斗六卫善守,就像沧涯大旗,剑盾相随。

人可以修成仙,这是仙道。

每个人都这么相信,并且为之进取。可是飞升后,真的就成仙了吗?如果是,为什么一点痕迹都没有?

史上记载的唯一一个飞升的人,是九派的祖师爷——明溪真人。

可是除了那滚滚天雷,天地一线,此后再没有记载。不知道他在天何处,也不知道在地何方。除了没事的时候被修行界拉出来老生常谈,已经没有人能想得起他。

他没有庙,因为人们不知道他供的什么职。

他也不在世,不像九君一样还能替百姓做点什么。

谁会给他立庙?

传说里天上神官有星星那么多,可是最后为人所记得的又有几个?就这几个,还是靠着祖祖辈辈的口耳相传传下来的。

林歧从来不信世上有神,也不信飞升。

他入仙道,就只是为了求一个长生。他小时候住的地方靠近边陲,年轻人都争相往外走,剩下的大多数都是不愿离开故土的老人,可能今天还和你说话,赶明儿就黄土覆身了。

人活一世,不过百年。

百年却连一个边陲都看不完。老人和他说,多活一天,就能多看见好多不一样的东西,记得很多人,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到了阎罗司,又得从头来过。

人的每一世,事实上就是在不断地重复认识世界。

只是,这辈子遇到的人,下辈子可能就遇不到了。

林歧认为他说的对。

他得活很久,既不想再重新学一次之乎者也,也不想自己花了百年时间记下的人最后成为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