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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林司,可以开始了。”对方公司的法务立马上来打招呼,开始解说自己公司拟定的并购合同各个事项。半个小时前,林司已经收到那份文件,现在就在他的手里拿着,用铅笔勾出了几处不妥当的问题,说:“这几点要改。”对方法务小哥有点哭丧着脸,道:“这马上就过年了,部门本身就没多少人。等我们调整完就该到大年三十了。”林司面无表情,“所以,你觉得就这样?”听出了他的不悦,法务连忙道歉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担心拖延了工作,占用您的时间。”这时任东行又给了他发了一条可视邀请。林司最后简单地说:“你改好后就发给我,无论多晚,我都在。”“行行行,谢谢你,林律师。”话毕,林司挂断了电话。接通任东行的一通。他目前人还在美国,赶不回来了,干脆就在大洋彼岸过年了。他给林司的邮箱里发了一份资料,林司点开。[钱军,男,1967年生,(身份证件号户籍所在地:开城号。)五年前,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钱军是钱遥遥的父亲,林司在那晚韩氏夫妇请吃饭的时候知道的,他们故意避开了钱遥遥,来拜托任东行关于钱军案件上诉的事情。钱家在两年前,开始重新找律师上诉的。因为这件事情有了转机。五年前,钱军在开城因过失致死的案件,有了现场的目击证人。证明并非过失杀人,性质是防卫过当。林司仔细了之后,沉默不语。任东行补充,“现在上诉的意义不算大。钱军已经在牢里呆了五年多,减刑加起来有半年。流程走完,他也就该出狱了。”林司按了按眼角,他又想起了钱遥遥倔强的样子。哪怕在亲人面前,都是可爱又会撒娇的乖乖女,她是永远的乐天派。可他见过她在阳台落寞的身影。他强调,“性质不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或许在钱遥遥的心中,父亲的错与对,更重要。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点说,就是五年前,钱军在开城老城区与一位流浪汉发生摩擦,利用流浪汉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将其致死。那个刀具上满是流浪汉的指纹,DNA鉴定,刀柄上沾染的毛发与皮屑也全都属于死者。而钱军的指纹,只有一两处。当时一审时,钱军的口供是:当晚流浪汉挟持了一位青年女士,女士是西北口音。他听到求救声上前帮忙。他自己被刀具划伤,上前抢夺凶。器,意外致死对方。到最后,钱军还是被判刑了,定性为过失致死。因为那位“青年女士”目击证人消失不见了,好像人间蒸发一般。直到最近,通过钱家人锲而不舍地寻找,才终于有了进展。任东行说:“目前开城的一家律所代理,如果目击证人找到,证据也在,确实没有太大问题。”林司点点头。*开城这边,钱爷爷早起喝了一杯药酒,是林司送的。钱遥遥闲来无事,也凑上去喝了一杯。她心想,这可是林司送的第一个礼物啊,别管是送给谁的,她总归要占点便宜啊。祖孙俩,喝着喝着,一瓶就没了,钱遥遥喝得头晕晕的,脸红红的,冒了鼻血。太补了!钱爷爷不高兴了:“钱遥遥,你说你咋那么抠呢?我还指望你将来孝顺我?一点酒还跟我抢!”。……她睡了半天,下午两点才起来,被奶奶喊起来的。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爷爷奶奶带着她去临市的男子监狱,去看钱军。钱军的状态不差,他本身是一个乐观的人。刚开始的一年半载,挺难受的,放不下家里的女儿和父母。夜夜睡不着,心事多。现在五年多了,他已经能平缓地度过这些变故了。甚至,他在监狱里的表现很好,因为是高级知识分子,在文艺工作上做得很出色,获得减刑机会。甚至狱警们的教育发言稿,都是钱军帮忙写的。狱警给一家人安排在一个房间聚齐,里面有桌子板凳。钱奶奶带了好些自己做的菜给儿子。一见到儿子,老人家就想哭,开始眼睛红,后来就抽抽噎噎地哭,完全克制不住了。钱爷爷被背过去抹眼泪。钱遥遥也想哭,她很想爸爸。可是得照顾好爷爷奶奶的情绪,只能淡定地应付下。她跟钱军坐在一排,拿出钱萍给准备好的运动手环,说:“爸爸你看,姑姑给你买的。”钱军接过来看了看,他人在监狱,也不是完全与外界隔绝,每周是有一个小时的上网时间的。他知道这个怎么用。他带上去正合适,笑着问钱遥遥:“看看,帅不帅?”“挺帅的。”“你带给我什么了?”钱军问。“你猜。”钱遥遥转了转眼珠子,她趴在钱军的耳朵,悄悄说了几句话,钱军顿时脸色一变,道:“哪家的?等我出来好好看看!”钱遥遥呵呵地笑,有些无奈地说:“可我还没追上,万里长征第一步啊。钱军愤愤地说:“算了,我不看了,谁都配不上我女儿。”钱遥遥故意失望地叹叹气,哎。就林司看不上她。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