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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诚叹道:“以汉家经典治国之朝,不尚杀戮,虽能于和平之中保住社稷,但面临强虏,难免失于儒弱。曾几何时,五胡乱华,屠城掠地千里,‘北地沧凉,衣冠南迁,胡狄遍地,汉家子弟几欲被数屠殆尽’如无冉闵,吾等大概不会在此。”张锦摇头叹息:“此时蒙军压境,再谈这些,为时晚矣。”陈树愤怒地说:“谁能想到我朝几百万之军,无法抵御蒙元?”陆敏轻叹道:“到如今,朝廷求一隅偏安尚难实现,再谈军校何益?”陈桐冷笑:“就是能临时建立岳麓武学之校,恐怕也无几人能来!”陈树附和道:“湖北诸镇已降,兵士或亡或降,能存几人?潭州无军,处境危急矣。”郑子诚说道:“如今,如果有冉闵那样的将领,也许能救我中华。”张锦一个劲儿点头说:“是啊。”赵宇摇头说:“不见得吧?冉闵只在战场上拼杀,未曾得圣贤教导熟识经典,怎能服众?”叶铭冷哼道:“冉闵乃我大汉之英雄,其功业利在千秋!如果他不曾赶胡族出中原,哪有汉家经典传世之所?冉闵为百姓夺粮,以一万人众抵抗十四万鲜卑大军,被俘遇难。冉闵死后,冉魏国的臣子纷纷守节自缢,少数逃往东晋,无一投降前燕!秦汉魏晋从来没有亡国后自杀的大臣。因亡国而杀身之举,源于冉闵的魏国!冉魏几十万汉人不甘受辱,纷纷逃向江南,投奔东晋。东晋军未能及时接应,使得几十万百姓中途受到截击,死亡殆尽。晋将自杀谢罪。其有如此壮举,怎可谓不能服众?!”陈桐一击掌道:“正是!现今正值风腥血雨,能救我百姓免遭涂炭之举,就是义举,就是圣贤所教尽忠尽节!可惜我未曾能投笔从戎,不然此时必会驰骋沙场,与敌相战!”赵宇点头说:“其实宋朝之所以置武人于偏位,是将文武之员对立了起来。武人以为文人只知书本经学不能战场拼杀,文人认为武人粗鄙血腥,不知圣贤之教。如果武人能如冉闵,有救世情怀,能持道义,自然能得人心所向,书生如陈官人这样,愿识武学精髓,遇乱能平,遇敌能战,何愁我朝无有持久恒昌之力?自能于危难之际保全万千宋民。”陆敏看着赵宇微眯了眼睛,说道:“赵官人如此周折,就是为了说出这些话吧?想让吾等书生习武学兵?”赵宇看了看众人,说道:“蒙元进逼潭州,此时,若想寻找武人兵士,授以兵学技巧,非是不能,但恐不可靠。左近宋军降将甚众,若得我传而后降元,恐为蒙元添翼。此时潭州尚未有守城之众,我在此不能久留,匆忙之间,只能依托岳麓学子,希望留下精良武器和武学之识,以助潭州。但战场无情,拼杀血腥。我恐诸位无意钻研军事机巧,故而出言相询,望诸位不以为意。”陈桐点头道:“我等都熟读孙子,也曾浏览过,但现在无兵无将,就是熟读兵书,又如何能战?”赵宇叹道:“此正是我前面所指经学之缺。经学重道轻器,宋人所谓武学,终是受制于经学理念。在军事上就表现为重谋略,轻技法。即使有兵书,也重高轻深,重玄轻用。此必然造成在实战中多靠兵将个人的行为能力,而没有具体的攻防措施和精细的战场技术。我认为兵法当注重务实,可讲如何布局对阵,困惑敌方;也可讲如何处处为营,各自为战。总之是有关如何与敌周旋,寸土必争,使之每进一步,都要付出代价!”郑子诚皱眉道:“吾等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与敌相战?”张锦也困惑地点头,表示同问。赵宇没有回答,只对坐在一边的李越说:“把东西都装出来。”李越原来一直默默地坐在亭子边的箱笼上,有时只在陆敏没有注意的时候偷看他一眼,但大多数的时候是低头不语。现在听见赵宇的指示,就提了箱笼出了亭子,到一旁打开,开始一件件地组装各种弩。赵宇说道:“如果我能让不习武之人也能在战中有立足之地,诸位以为如何?”陈桐问道:“就是吾等能战,所谓务实兵法,又是如何?”赵宇说道:“举个例子,如果元军攻城,那么守军的任务是什么?”陈桐回答:“自然是打退敌人,守护城池。”赵宇又问:“如果多次交战,敌众还是一波才去一波又来,却是为何?”陈桐不解:“自然是敌众繁多。”赵宇说:“这是一个原因。但还有可能是另一个原因。”几个人对视,叶铭突然说道:“就是杀的不够!”众人一惊,赵宇无奈点头:“的确,是杀的不够。”李越听着,知道赵宇在陈述后人对南宋宋军战术上失败的总结。宋军打的胜仗多是驱逐战,以打退敌军为主要目的,把人赶走了就完事了。没有达到消灭敌人主力的作用。即使是守城这样易于杀伤敌人的战役,也没有给对方以实质性的打击。而蒙元对宋军则是歼灭战,一场战役就杀掉宋军几万甚至十几万人!降兵更是众多。赵宇说道:“守城必须歼灭敌军,才是护城之本。可是敌军如水而来,守军多会失措,只石矢乱下,以退敌为要,而疏忽杀伤人命。敌人能如水而来也在侧面显示敌方无所顾忌。”陆敏问道:“那么,有何策略能两顾?”赵宇说:“要另组一支奇兵,为狙击之兵!”陈桐低声说:“是专事杀戮之兵?”赵宇沉重地点头说:“是,而且,在此狙击兵中,还要分出两类。一类是以杀伤平常敌军为目的,一类是以杀伤对方将领为目的。而后一种,是狙击的最高目的,这种行动,称为‘斩首’之举。以一言以蔽之,就是:犯我者,必死。要杀到对方见我城池,不敢轻易上前!”李越知道赵宇说的是现在军事史上的一个重要军事改革:把杀伤作为目的,而不是战斗本身的胜负。狙击手的作用不仅在于射杀了多少人,还在于能对敌人造成如何的影响。狙击手如果能击毙敌军军官,往往能够挫败敌人的进攻。“狙击手”这个概念从一诞生,就改变了历史。在北美独立战争中,英国和当时美国独立军队中都互有狙击手。英国帕特里克弗格森上校的狙击兵,是大陆军眼中英国殖民军中最危险的部队。弗格森本人也是一位着名的狙击手,然而使他扬名的却是他那着名的“未开的一枪”:在宾夕法尼亚州的日耳曼城附近,当时弗格森在125码距离上(非常近!)瞄准了一名美军军官,由于这名军官转身离去,弗格森可能是因为绅士风度而没有向他后背开枪。他本来可以改变整个战役,因为被他瞄准的这个人正是领导美国独立的乔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