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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远处华灯初上,这边灯火与烛光璀璨交融。阿齐披着国际知名婚纱设计师的精心杰作款款步上红地毯,美得像一朵莲,而钱永,那个时憨时滑的男人,在这一刻,晋升为王子。都市的传奇何止由美女缔造,男人有时也在奢望更多,无论输赢,没有人真正厌恶头顶上的光环。周晴是伴娘,米色套裙端庄秀丽,没有抢新娘的风头,是种极有分寸的美。长辈相见,分外亲厚,华莱士看着自己这一双出众的子女表情神采奕奕,母亲与周建霖一碰头,后者对我赞赏有嘉,这使母亲很自豪。主厨是从星级酒店请来的法国厨子,精致的自助餐,香槟、鱼子酱供应充足,贵族的戏码。我即使已经习惯,却无法真正投入。我的身份再次成为夹心饼干,微妙的存在感使我成了半场的焦点,很多宾客上前来主动与我攀谈。而昀森的义务则是招待各类人士,与大众寸步不离,自然也成了各家到场媒体争相拍摄的宠儿,而我对镜头则是能避则避。今天的他真是耀眼,挺拔的深灰礼服穿上身,一派高贵从容,惹得周围人纷纷侧目欣赏,我知道他并不喜欢这样的应酬场,但是为了meimei,他也勉为其难全情配合。舞会开始半小时后,周晴换了长裙,微笑着向我走来:“能不能请你跳个舞?”“荣幸之至。”我领她转到舞池,她已经是我今晚的第五个舞伴,也许别人说的没有错,女人缘我一向是有的,但我的心思却常常不在那上面,现在又遇上了昀森,我倒似乎成了一个奇异的绝缘体,自己都迷失了。我与周晴共舞的一幕,自然没有逃过有心人的眼睛,之后不只一个亲友劝我“归顺”,令我很是头疼。当天我见到了一个神秘人物——宋启山,泰华集团的大当家,华莱士的表兄,香江响当当的商界钜子,在母亲的婚礼上,我并没有见到这位传奇人物,听说当时他在东欧谈判,而这一回,他不会再为其他什么事耽误了出席。他的年纪跟华莱士差不多,看我的眼神有种和蔼的探视意味,被慈爱掩下的精锐带着只有他那个时代才磨砺得出来的凌厉风范,真正不怒而威,不可轻易接近——一个在世俗中打过滚的硬派人物。我会特别注意他,实在是由于他对昀森表现出来的过度欣赏和重视,他一直希望昀森未来能进入泰华接棒效力。昀森之前就跟我多少提过这个大伯,当时还不甚在意,毕竟最终的选择权在昀森自己,但现在我突然不这么乐观了,泰华实业已发展为家族产业,而这位大伯明显习惯力挽狂澜,并不容许晚辈作怪。这个观点在第二天的“重大意外事件”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可我没想到暴风雨会来得这样快,几乎没有给我们多余的喘息时间,特别是发生在我们暂时不想惊扰他人的幸福时刻、不想及时公开情事之后,这转变无疑是危险致命的。30时间过了九点,舞会才进行到一半,昀森好不容易得到半刻喘息的机会,于是退到外围透口气,他用眼神示意我跟他上去,结果又让我在二楼休息室等他一下,他需要回房间换一身不那么约束的轻便西服。我都觉得有点累,今天的主角和家属的辛苦可想而知。二楼腾出六间房作宾客休息室,门把上有个牌子,一面是“勿扰”,显示的那面是“请进”,最后一间尚空着,进去后在沙发上坐下。十分钟不到,昀森走进来随手关上门,看里面只有我一个,于是露出了那种很放松的笑,然后缓缓踱到我面前。“要不要去楼下花园?那儿空气好些。”“怎么都没看你坐一会儿?”我站起来。他随意拨了拨自己近日略有些长了的头发,一边牵住我的手,一边摸上我的脸:“看你怎么比我还累的样子?有没有搞错?”“太久没有舞会,功能已经退化。”“别逗了,我看你就是跳舞跳累的!技压群雄,风头正劲哪,杜先生。”他不无调侃地反驳。“过奖。”“今晚可别给哪位千金什么暗示,免得人家过后找上门赖定你。”“你管得可真宽,听起来像是要盯着我似的。”“也差不多了。”他自己先笑出来,放开手到边上去斟香槟,然后端着高脚杯过来,在我面前一仰而尽,又单手抱住我的脖子,迅速将酒哺入我的口中,我一时避之不及,只觉舌尖一个麻痹,脑子里乱成一团,有部分液体沿着嘴角滑落,沾湿了我的领口……惊诧地推开他,喘着气:“别闹了,下去吧。”我抹了抹嘴边的酒渍,过去拉开门到走廊去站着,以防他再有大胆的举动攻我个措手不及。他跟出来,我们对望了五秒钟,达到共识。他叹口气,并没有恼,而是颓废地甩甩头:“还真是麻烦呢,这可是我谈得最不顺利的一场恋爱。”“你谈过很多场?”他连忙窘迫地接上:“哈,可不比你多。”“新鲜。”其实,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不需要你照顾,不需要你承诺,不需要你在性情上做出什么重大的改革,只是中途不断地为你输送无尽的苦恼和快乐,这到底是好还是坏?这种复杂的味道只有自己亲尝,而值不值得是另外一件事。事后,我还常常想起阿齐的婚礼答谢词,有一段说到他哥哥的:“谢谢你英俊、智慧、才华横溢,能让我被同窗女友妒忌那么多年,直到现在也是。谢谢你告诉我,我们是一体的。”我所能触摸到的霍昀森也确实是如此,不过是剔除那些感性因素,多添几分世俗成分,让他看起来不那么“完美”,在看着他这一面时挖掘他另一面,我知道他也在这样做,那是我们相互开发的乐趣所在。当看得惯对方的缺点并能表现得不以为然时,大概是早已经爱上了那一晚,我们是留在别墅过夜的,叫了工人用一个通宵的时间清场。第二天一早,霍家一班人马浩浩荡荡回半山区视察新居。我和昀森借故在别墅逗留,省得再被大堆杂事包围,我们这两个原本比较勤劳的人居然都被这结婚的阵仗吓怕了,难怪一人一次最好,多两次哪里吃得消。“想不想游泳?南侧的泳池荒废多时,爸不喜欢我和阿齐叫人来开派对。”昀森把我从房间叫出去,“来吧,还没看过你游泳。”读大学的时候,我也曾是年级组冠军,后来入伍时被特训,去水下救援组干过一段时间的救生员,而现在除了去海滩,已经不大热衷于这项运动了,任何爱好成了职业之后就不再吸引。“干嘛一脸犹豫的样子?”他催促道,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走。清晨的池水很凉,凉到骨子里那种。伸展手脚,换上昀森提供的黑色泳裤,纵身一跃,来了两趟单程,找了找感觉,浑身立即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