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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身助理,还真是贴身

    

嘴臭的大少爷被教训



    等我从浴室出来,我那倒霉哥也刚好回来。

    不是大狗,是向印。

    毕回应该已经告诉了他大狗的事,所以当我亲切地喊哥的时候,他一蹦三尺远。

    “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叫我哥的。”精致的洋娃娃高昂着脑袋,用鼻孔冲着我说话。

    哟,棋逢对手,居然有人比我还能装。

    他用鼻孔对着我,我就把半个身体都撅过去,给他表演了个下腰,血液倒流让我脑袋充血,但我仍不忘装叉:“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让我叫哥的。”

    漂亮小孩儿被我气到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指着我骂道:“你,粗鲁!”

    说完就气冲冲地跑上楼梯,咚咚咚的声音我真怕他把楼梯踩塌。

    唉,我有两个乐子,一个被我气回了房间,另一个也被我气回了房间。

    深思熟虑后,我还是决定挑软柿子捏。

    于是我敲响毕回房间的门。

    “显眼…呸,毕回,你在不?”

    我没礼仪,我敲门声大,敲半天,这个门没开,对面那个门反而吱呀一声被推开。

    白金木门上探出个黑色脑袋,脑袋主人正瞪着眼睛吼我:“乡巴佬,都11点了,你不睡美容觉我还要睡呢。”

    美容觉?

    我瞅了眼对面人吹弹可破的白嫩皮肤,又看了眼自己骨瘦如柴的手腕,顿悟。

    原来他的好相貌是养出来的啊?

    我还以为是天生的呢。

    向印骂完我就缩回脑袋关门,生怕我恶心他,与此同时,毕回的房间门被从内推开。

    他应该是刚洗完头,头上还蒙着条白毛巾,不断有水珠顺着他的发梢滴落。

    “阳小姐,有事吗?”

    我颐指气使道:“我饿了,给我做饭。”

    毕回认命地走进厨房找到把面,给我下面吃。

    热腾腾的面条被端上来放在我面前,上面还摆着个被剥得圆滑的鸡蛋,我兴冲冲地拿起筷子开始品尝。

    毕回就坐在我对面,也不知道在干嘛,但他没面条吸引人,我也懒得管。

    他在观察她。

    这女孩儿吃面的时候极其安静,毛茸茸的脑袋一耸一耸地吸溜面条,却没发出一点儿声响,和她白天叽叽喳喳的样子截然不同。

    每吃一大口,她还会特意停下来,像只慵懒的猫眯着眼享受,摇头晃脑。

    深夜时分,别墅区一片寂静,昏黄的餐厅灯光淡淡萦绕在她身边,毕回竟觉得难得的安宁。

    没有刻意的刁难,没有故作高傲的神态,她也只是个刚回到家,却连亲生母亲都没能见上一面的小女孩。

    来到陌生的环境,遇到的第一个亲人却恶意地称她为乡巴佬,甚至都没有人记起她还没吃晚饭。

    是了,她的晚饭饼干早已被他砸碎。

    怜惜之情升起,毕回默默叹了口气。

    他之前怎么会幼稚地和她作对呢?

    明明就是个故作骄矜的小孩子而已。

    原本冷硬的心塌掉露出柔软的一角,毕回真心地爱怜起了这个孩子,想对她好。

    想让她体会到家的温暖。

    于是他去微波炉热了杯牛奶放在她面前,女孩儿本就圆溜的眼睛立刻明亮起来,对他道谢:“哇,谢谢。”

    毕回不自觉嘴角上扬。

    全然不懂对面人的心理变化,我盯着那杯热牛奶心里满足得冒泡泡。

    有什么能比淋场冷雨后洗个热水澡,吃碗热腾腾的面再喝杯热牛奶幸福的呢?

    我的快乐就是如此朴实无华。

    呼,爽哉。

    突然觉得对面的人都顺眼不少,我大手一挥,决定把制定好的折磨人计划先推一推。

    至于什么时候再执行,看他表现吧。

    “向阳,早点睡,回房间后别贪玩,明天还得去学校。”

    我的笑容僵在脸上,一丝丝龟裂。

    明明是善意的提醒,我却觉得比二月的风还冷。

    社会上的小混混最怕什么?

    当然是被关进学校。

    我愤恨地盯向毕回,决定即刻重启折磨计划。

    “谁让我去学校的?”

    “向女士。”并不知道向阳对学校的厌恶,毕回慈祥地笑着说出这个名字,试图以此让她感受到母爱。

    “可是…可是我以前都没读过书,我去学什么啊?”我无语地摆手,把问题抛给毕回让他处理,省得自己动脑细胞。

    聪明人懂得利用身边一切资源。

    结合我16年的经历,我非常不要脸地自称聪明人。

    这个问题显然难到毕回了,他思考好一会儿才答道:“按你的年龄,应该是直接入学高一,刚开学没到两个月,你去应该能跟上。跟不上的话……没事,你回家我教你。”

    得到个planB,又套路了点特权,我也不再追问,吃完面就乖乖上床睡觉。

    不得不说,我妈是真有钱,光这丝滑的蚕丝被就甩我小破屋里的浴巾被几百米远。

    是的,俺就是这么穷,一物两用,浴巾当被子盖。

    不想再回到半夜被隔壁呼噜声吵醒,礼貌敲门发现是个彪形壮汉,礼貌闭嘴回屋的生活,我就得适应这里的规则。

    陷入暖和的云被里,我用脚勾过来个鸡仔抱枕,抱着沉沉睡去,嘴角还带着笑意。

    可惜我是个习惯打破规则的人。

    唉,也不知道那壮汉在监狱里还打呼噜不?

    会不会被狱友揍啊?

    好可怜哦~

    翌日,曦光洒下时,我被毕回从床上拉了起来,和他进行大概半小时的拉扯,最后还是被打包丢上去往学校的轿车。

    慢吞吞地爬上车门,就看见个不速之客。

    “乡巴佬,你没资格坐这辆车,你一上来空气都变酸臭了!”

    洋娃娃挺直脊背端坐在红皮车座上,酒红与宝蓝色交织的校服一丝不苟地贴合在他身上,阳光下一头金发险些闪瞎我的狗眼。

    金发?

    他昨晚不还是黑发吗?

    难道……昨晚那场大雨给他头发褪了个色?

    这真的憋不住,我笑出了声,甚至根据美学考虑,还细心提醒他:“你把眼珠子也染成金色的会更好看。”

    不知道哪个关键词戳到他痛脚了,洋娃娃立刻像被踩中尾巴炸毛的猫一样向我扑过来,他苦苦维持的体面崩塌,我俩在车后座互殴起来。

    最后还是毕回出手把我给扯开。

    洋娃娃好不狼狈,酒红色打底、宝蓝色描线的外套被扯在地上,身上宝蓝色无袖毛衣也松松垮垮挂在身上,正抱着头怒瞪我。

    我就不一样了,不仅衣服完好无损,手上还抓着把金毛。

    小样,跟姐斗。

    我在外面打架时,你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染头发玩儿呢。

    或许我天生点满气人天赋,于是我从车载冰柜中拿了瓶矿泉水,倒在手里的金毛上。金毛霎时褪色,露出原本的乌黑色,金水流了我满手。

    我挑眉望向他,只见他深呼吸几口气,颤着手指我却说不出个好歹,两颊都被气出红晕,可连扑上来打我都没勇气。

    在对面人叫嚣的怒骂声中,我默默戴上了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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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印:已被气昏厥,勿c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