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经典小说 - 绵绵在线阅读 -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白天的安排很是满当,再加上晚上同Rose缠这么久,唐绵感觉还是有些累,甚至可以说是比上班还要累。

    除了心里实在对此话题有抵触外,她想到等会儿还有文件要整理,事情繁杂,唐绵不想再多探讨女孩的家事,才会选择避重就轻地用粤语回答。

    可是小女孩还是站着没动,倚着桌子絮絮叨叨地聊个没完。

    中途,女孩在客厅接了个电话,应该是Calvin所说的那位朋友,也就是她爸爸打来的,但听不清那边说了什么。

    “对啊,我就在那个jiejie家里住。”

    “……”

    “有什么好麻烦的?她妈咪不在家,就我两人。人家没不高兴啊!”

    “……”

    “嗯,我知道了。你返香港了?”

    “……”

    “哦,那你在车上休息吧。”

    “……”

    “嗯。你让Bruce带着书包不就得了,我保证不乱跑。”

    “……”

    “行。”女孩结束通话,顺势开始给唐绵讲她爹地。

    “他特别忙,我平时见不到他的。不知道他是和那些女朋友在乱搞还是真的在工作。三个月?半年?我也不记得了有多长时间没见他。本来我们约定好了他今天直接来接我,然后一起回香港,但他又没来。他直接去南城了。所以我必须得消失,让他着急一下!”

    “有好多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女的都想来当我后母。我亲妈呢,命不太好。我才一两岁吧,她就在养和没醒过。香港嫲嫲最喜欢同医生讲——不管花几多钱都要把她的命保住。但在我刚准备回香港读中一,她就死了。我观察过,大概只有我的香港嫲嫲伤心,其他人都没所谓。”

    说完这句,女孩还耸耸肩,像是在讲个陌生人的事情。

    “我之前都在温哥华同我嫲嫲住,只有暑假才返香港。他偶尔来看看我。见不到时会有少少想他。但见到了,又特别烦。他喜欢不断给我讲读书有多重要。我觉得可能是因为他自己没怎么读过书的,所以他特别想让我功课好,让他有面子。”

    “这个周末实践就是他想把我弄到内地来读高中的前奏,说是让我体验一下,回港才会珍惜。是他骗我来的,我想着他会来接我我就同意了,哪晓得他又放我鸽子。还有两年读大学呢,他就开始急了,要来管我了。之前怎么没见到他呢?”

    “我看他是瞎忙,什么叫要自己有真本事?我就是没有啊!能怎么办呢?我香港嫲嫲都告诉我了,牛津剑桥都帮我联系好了,我任意选,他们巴不得我去呢,这样我家就要再捐几个图书馆和实验室,反正我表哥也是这样进去的,还是A级荣誉毕业呢。”

    唐绵在收拾厨房,一直琢磨着明天和导师见面该谈的学习计划,对女孩子的话进了耳朵,但没进脑袋。

    本来她想对父亲平时不管小孩发表很有同感的感叹,因为,唐绵自己的父母就是这样的人,她就是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

    所以,她很容易发自内心地心疼这个女孩。

    甚至她完全理解这个女孩子的叛逆。

    这是她从来没有胆量做的事。

    但她对这个小女孩最后的话却不晓得怎么回应。

    她在学业上的所有成绩都是靠自己埋头苦读得来的,没有走过任何捷径,再者,她的家庭背景并不足以支撑她说出像Rose这么狂的话。

    于是,本来有点想要回应的热情都被瞬间浇灭。

    小女孩还是絮絮叨叨个没完,但话题一转又开始讲他表哥的风流韵事。

    直到唐绵把碗都洗好了,把她推去刷牙,再推到房间睡觉,女孩还把手机掏出来开始和唐绵分享追求她的丹麦男孩的照片。

    真是个小话痨!唐绵心想。

    但,还挺可爱的。

    唐绵轻手关上房门,看着床上熟睡的小祖宗,她才终于可以拿出电脑处理正事了。工作交接、学校报道,很多事情要处理。

    这样一夜没睡,4点直接把小祖宗拉起来送到机场。

    看着她入关,唐绵才放心。

    给Calvin发了信息,对方却很久之后才回复。

    唐绵第二天的正事便是一早要去A大报道。

    之前一直在办的手续,以及她同叶引说的那个读书,就是到A大攻读比较法博士。

    这是A大和港大联合开办的一个项目,在蓉城、香港都有开课,两边都有导师,这也意味着唐绵免不了两个城市来回跑。

    这样其实心累、身体也累。

    不过,唐绵很愿意。

    A大法学院在市区,刚好离刘女士在二环的翡翠城那个家比较近,唐绵走路过去不超过半小时。

    可偏偏此时,她人没在翡翠城。

    礼拜一开车上班简直是在打仗,况且从郊区的机场到市区又是大堵车,在绕城上挪了一个多小时,紧赶慢赶才在9点到法学院的大楼,唐绵已经是筋疲力尽。

    在A大门口排队进校园,阳光顺着校门旁的一棵百年银杏树的片片绿叶,撒到挡风玻璃上,人来人往之间,婆娑斑斓。

    看着周围熟悉的街景,听着门卫大哥亲切而又地道的蓉城话,不知为何,在这一刹那,唐绵才有种真正回到蓉城,并要在这个城市生活的感觉。

    她对叶引也说过,回蓉城并不在自己计划之内,不管是长期还是远期,都不在。

    虽然她本没什么具体规划。

    这几年,唐绵觉得自己就像是浮萍,随波逐流。

    而这波,就是那个人。

    她的所有计划也好,规划也罢,往往都随着他流动。

    当然,后半句,她只让自己知道。

    当唐绵偶然得知那个消息,她从红磡跑到了尖沙咀,这条经典的晨跑路线,就算是在傍晚,人也不见少。

    途中维港的微风吹过来,让满头大汗的唐绵,打了一个哆嗦。

    她抬头望着不远处太平山,点点星光被笼罩在烟雾蒙蒙中,内心的纠结越发明显,仿佛看不清楚未来的方向。

    一旦有了决定,唐绵是个行动力很强,也知道给自己留后路的人。

    这么久没有回过蓉城,她也不晓得回去的具体状况是什么,那么香港这边的一切都不能说切断就切断。

    她同从前在港大读书时的导师联系,讲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导师Steven曾说自己更适合做学术,很希望带她,但当时的自己义无反顾地走向职场,想要闯出一片天。

    去年,港大和A大启动了联合博士的培养项目,这对自己来说是个好的选择。

    接着唐绵给律所主任Tom发了封邮件,将自己的情况大致讲了下。

    主任先是再三挽留,又似想到了些什么,又松口说道:“过段时间蓉城那边的办公室可能会很忙,你过去做对港衔接的工作也不错。学历固然重要,但你脱产读个几年书,回来的职场不可能是现在这番模样,你甘心你这几年的努力都白费吗?”

    当时唐绵愣了一下,感动之余,心口一紧。

    之前的想法像是得到证实,她掩住悸动,答应了下来。

    接着便是退租,和同事、朋友聚餐道别。

    其实,在香港这几年唐绵也是世界各地到处跑。

    她日文比较好,香港本土企业大多有与日企合作的习惯,因此唐绵有很长的时间都在东京驻场。

    但这说走就走还是有点舍不得,毕竟她在香港还有自己没有完成的事,那是她到香港的目的。

    也始终是她的小小遗憾。

    这种遗憾感觉,也把离别的忧伤以及对于未来的迷茫都给冲淡了。

    想把整个生活中心改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之后唐绵来来回回飞了好几次。

    从香港到蓉城。

    又从蓉城回香港。

    每次在飞机上,拉开遮光板。

    厚厚的云层像是翻涌的海浪,过往岁月铺面而来。

    到目前为止,她二十七年的人生就算不能用一帆风顺来形容,也谈不上坎坷。

    她一直是同学朋友眼中别人家的小孩。

    家境殷实,长得标致,成绩优异。

    唐绵为数不多的打击大概就是父母离婚让自己变成有家回不了的小孩。

    还有就是,刚到英国时总是因为做菜而触响警报引来消防人员,被罚了好几笔巨款。

    除此之外,加上有些唐绵自己内心都知道得不到、也从未抱有期待的事以外,她似乎什么都有了。

    唐绵的家庭条件说不上顶级的好,但绝对不算差。

    唐成祥和刘平离婚,一人要房子一人要钱,分得挺和平的,没吵没闹。

    唐绵跟mama生活。

    准确的说是和刘女士请的保姆阿姨生活。

    唐爸爸拿着离婚分的钱和朋友做沙石生意,乘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这个东风,赚了不少。

    他又大着胆子贷款在蓉城二环内买了好几栋房子来收租金,这几年随着蓉城的高速发展,那些城中村早就已成为“金钵钵”,唐绵也自然成了所谓的“拆二代”。

    唐先生自个儿二婚找小娇妻生个胖儿子,他每天的生活也就变成了钓鱼、打牌还有喝茶。

    刘女士离婚后,在分得的房子里埋头苦读成为那个年代为数不多的研究生,又考了注册会计师,在职场上混得是如鱼得水。

    唐绵每次给她打电话,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开会的路上。

    可就是这样两个天差地别的人,在养女儿这件事上难得统一,都秉持要“富养”的观点,从来没亏待过女儿。

    陪伴可以少,但钱绝对不能少。

    唐绵有能力、学历高,两人在朋友圈都有面子,高兴得合不拢嘴。

    女儿本科毕业后,铁了心要在香港打拼,二人都支持,鼓励女儿在大城市奋斗。接着又争先恐后用实际行动表达自己的支持,生怕被对方比下去。

    在分开近二十年后,两人决定要一起出资给女儿在香港买套房子。

    在两人十分不容易地协商好出资比例却遭到唐绵拒绝后,唐爸爸自己专门飞到香港给宝贝女儿在铜锣湾看了套高级服务式公寓,直接给交了两年租金。

    刘女士听说后当然不能认输,让助理到香港去给唐绵买了辆奥迪A7代步。

    想到这里,唐绵觉得回蓉城,和爸妈的相处时间增多一点,是应该的。

    不管对方需不需要。

    低头看看自己手上已经盖了鲜章的各种手续,这一刻,似乎也没什么退路可言。